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储存安全和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及罐区
三、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 《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毒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
四、内容及要求
(一)仓库
1、仓库的日常管理:
1.1公司仓库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的规定。
1.2所有仓库,应设专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1.3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1.4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1.5物资储存应根据物品的性质配备消防器材等应急防护器材。专人保管,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效验。
1.6仓管员每日应进行检查,做好各类物料的日常核查工作,做到帐、物、卡一致,保持仓库内清洁、干净,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1.7仓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料的明细账簿和台帐,必须熟悉所储存的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应急处置措施等。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仓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疏散消防通道。
1.8公司必须根据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和储存量。 1.9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储罐区,必须由专人陪同方可进入。
1.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件,不得进行试验、分装、动火、动焊等作业。如因需要,要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入库管理:
2.1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2.2物料入库前,仓管员必须按要求对运输危化品车辆进行卸车前的查验核准手续,合格后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一书一签办理入库手续。
2.3入库储存前,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验收,根据进货凭证资料详细核对,防止互相抵触的危险品混放。包装有破损、泄漏等情况,严禁入库。
2.4堆垛间距
(1)主通道大于等于180cm;
(2)支通道大于等于80cm; (3)墙距大于等于30cm; (4)柱距大于等于10cm; (5)垛距大于等于10cm; (6)顶距大于等于50cm;
2.5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库存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隐患。
3、出库管理
3.1危险化学品出库前均应按合同或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内容包括:质量、包装、数量、一书一签。
3.2装卸、倒装、清理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3.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
拖拉、倾动和滚动。
3.4在清查盘点过程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4、分类管理要求: 4.1易燃物品仓储的管理
4.1.1仓储区域严禁明火;电气、防静电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1.2包装容器留有容积空隙≥5%;封口要严,无泄漏;桶装只容许堆三层,防止碰撞、摩擦起火;不宜露天堆放,夏季防止日晒;不得与氧化剂共存。 4.1.3控制储存温度。 4.2毒害品仓储的管理
4.2.1包装封口必须严密,贴印标志,避免露天存放,严禁与酸类接触。 4.2.2装卸作业穿戴防毒用品,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毒害性物质。
4.2.3毒害品泄漏时用木屑、吸收剂吸收,小心收集到密闭容器中,地面加以清洗。
4.2.4作业场所应准备冲洗、中和、急救设备和药品,了解急救知识。 4.3腐蚀品仓储安全条件
4.3.1腐蚀品种类多,性质各异,应区别对待。
4.3.2有些腐蚀品易吸潮,与水反应可生成有毒气体。包装封口要严。 4.3.3酸碱类腐蚀品具有强烈反应性,要有效隔离。
4.3.4腐蚀品对人体具有强烈化学灼伤性,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作业场所应准备冲洗、中和、急救设备和药品,了解急救知识。 (二)罐区 1、安全要求:
1.1非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
1.2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不得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
1.3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
1.4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设置。 1.5遵守罐区安全技术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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