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销售合同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安徽鑫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芮草洼村 营业执照注册号:341500000162129 企业资质证书号: FDCD·皖 六安·0229
法定代表人: 陆广翔 联系电话: 0564-3263333 邮政编码: 237126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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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卖方式取得位于 裕安区城南镇樊通桥、编号为裕国用(2011)第C.S:9108号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档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档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5717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南住宅 配套商业,土地使用年限自 2011年 5月23日至2081年5月23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 绿城花园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字第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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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为六安市房地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座】 【单元】【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 宅,属框 剪结构,层高为2.9米,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 【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1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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