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五金塑胶制品厂
文件名称 制作日期 薪资与福利 文件编号 修改日期 版本 页次 3.0 1/1 1.0目的: 明确薪资发放办法与福利规定. 2.0范围: 公司全厂员工 3.0内容 3.1薪资 3.1.1 全厂职员出勤天数原则上为28天,由公司根据生产情况统筹安排;公司规定的放假时间均不计算工资. 3.1.2 正常工作时间,白天为八小时.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加班由18:30起.八个小时后的工作时间为加班,加班费以1:1计算. 3.1.3 职员实行月/日薪制,以实际出勤天数计薪: a. 月薪的工作天数为28天, 有加班费; b. 日薪的工作天数原则上为28天,有加班费; 3.1.4所有入厂职员均可享受以下有薪法定假期: a.元旦 一天 b.劳动节 一天 c.国庆节 一天 d.春节年休假 三天(初一至初三) 以上假日若恰逢星期日的,不得再进行补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按其底薪的200%计算加班费. 3.1.5新入厂 男/女普通工以每日21元底薪计算,其他职位以其学历、工作经验、资历定薪;工作满二个月后由职员填写《调薪审批表》,经观查审批后按《入厂与离职》执行. 3.2福利 3.2.1公司负责所有职员的伙食费,普工标准:5元/日,管理人员、QC及技工标准:12元/日. 3.2.2员工如有特殊原因需外宿则应提出相关的证明及《外食/宿申请单》一起于交人事审核,经批准后: a. 普通工:补贴伙食费5元/日,住房补贴40元/月; b. 管理人员及技工:补贴伙食费12元/日,住房补贴50元/月; c. QC人员:补贴伙食费6元/日,住房补贴40元/月. 3.2.3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必须按规定时间出勤. 3.2.4管理人员未安排加班的,不得自行加班;自行加班不予计算加班费. 3.2.5加班至当晚22:30时,公司另津贴夜宵费:3元24:00时后(不包括24:00时)的;公司给予夜班津贴:10元. 核 准
审 核 制 定 XXXX五金塑胶制品厂
文件名称 制作日期 3.2.6员工在公司住宿的,实行水电定量消耗;超额消耗部份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平均分担,公司定量电费为: 电 人/月 标准定额:20度 3.2.7每年由部门主管统筹年度调薪工作,由职员填写《调薪审批表》交主管审核;公司视外部经济环境状况,物价综合上升指数及公司经营效益情况来考虑全员加薪/拖延加薪的决定. 4.0使用表单: 《调薪审批表》《外食/宿申请单》 薪资与福利 文件编号 修改日期 版本 页次 3.0 1/1 核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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