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Ⅰ》作业
一、名词解释
1、市场失灵 2、产品 3、消费者权利 4、经济法律关系 5、商业秘密 6、消费者协会 7、经济职权 8、产品质量责任 9、市场调节价 10、严格责任 11、消费者 12、产品质量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属于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的是()。
A.中央国家机关向国内某著名反病毒软件厂商采购正版软件 B.某年我国财政部发放国债160亿元 C.某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央行票据500亿元
D.政府向国家农电公司投资数亿元用于支持农村电网改造 .2、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
A.棉花 B.原油 C.竹椅 D.图书
.3、某张女士面容奇丑,去某酒家消费,被酒店保安阻拦不让入内,该酒家侵犯了张女士的下列哪些权利( )。 A.自主选择权 B.保障安全权 C.公平交易权 D.获得尊重权 4、下列属于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对象的是()。 A. 自然垄断 B. 国家垄断 C. 特定组织和人员 D. 知识产权的实施行为
5、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协会不得()。 A. 从事商品经营 B. 从事咨询服务 C. 从事营利服务
D. 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E. 提供消费信息
6、价格法规定了以下制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程序() A. 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的意见 B. 有关单位提供必要的账本文件和其他资料
C. 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 D. 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制定后,向消费者、经营者公布
7、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降价销售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例外规定有()。 A. 销售鲜活商品
B. 处理有效期限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C. 季节性降价
D. 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而降价销售的商品
第 1 页 共 3 页
在您完成作业过程中,如有疑难,请登录学院网站“辅导答疑”栏目,与老师进行交流讨论!
8、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A. 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B. 展销会结束后,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 C. 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D.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只能向销售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9、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因为()。 A. 经济法有自己明确的调整对象 B. 经济法有自己明确的研究对象 C. 经济法有自己明确的法律责任 D. 经济法有自己明确的责任主体
10、某外商甲欲在某县投资食品加工行业,以下可以使其合法取得经营资格的做法是()。 A. 因为某县正在招商引资,所以某甲无需任何登记即可进入市场
B. 因为某甲是外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经我国审批机关批准,并在限期内进行工商登记,方可合法取得主体资格
C. 我国已经加入WTO,所以某甲投资设立企业和我国国民一样只需进行工商登记即可合法取得主体资格 D. 某甲自取得我国相关审批机关颁发批准证书之日起即合法取得主体资格,可从事生产加工
三、简述题
1、简述我国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2、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 3、简述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4、简述经济法律责任。
5、谈谈你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识。 6、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四、案例分析
1、刘某和王某从某电扇厂仓库盗窃未经检验的轮船用小型电扇两台。二人各分得一台。刘将电扇以60元的价格卖给高某。高某在使用时,被飞出的扇叶削掉半截左耳。高某以扇叶及保护网设计及制造中有缺陷为由向电扇厂索赔。
问题:高某能否向电扇厂索赔,有何法律依据。
2、甲厂江西润田食品公司生产“润田太空水”。由于水质好、工艺高,所以甲厂的“润田太空水”在当地销路很好,颇有知名度。乙厂是后起之秀,生产“华康活性水”。为了扩大在当地的知名度,乙厂在当地电台及媒体连续三个月发布广告。广告内容引自某业内专家于1996年《羊城晚报》发表的名为“健康工程”引出“饮水革命”一文,文章称:“纯净水”真的纯净吗?纯净水往往偏酸性,分子集团大,无氧,是不能产生生命活力的。尤其老人、小孩、孕妇长期饮用易患骨质疏松、神经麻痹等症状。我厂生产太空水则有效克服了上述弊病等。由于乙厂的宣传,经营甲厂“润田太空水”的客户纷纷要求退货,解除订单,甲厂效益明显下滑。于是甲厂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映要求处理。后经查,乙厂所使用的广告宣传内容确实引自某业内专家发表的文章,但是该专家的观点仅为学术上的争议。在同期,还有其他专家撰文批评该专家的观点,认为纯净水并无上述缺点。
问题:
(1)乙厂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甲厂的侵权?如构成,是什么性质?请说明理由。
第 2 页 共 3 页
在您完成作业过程中,如有疑难,请登录学院网站“辅导答疑”栏目,与老师进行交流讨论!
(2)工商行政机关应如何处理?
3、2000年某月的国内数家生产某电器的大型企业召开同行协调会,针对目前市场上供大于求,竞争剧烈的状况,对价格问题进行“内部”协调。该会上企业达成共识,对某电器商品实行“自律价”,即各企业在销售产品时不得用低于自律价的价格打开市场,避免“恶性竞争”。该协调会又对另一种电器进行协调,约定自会议结束时起三天内一律将该电器价格上调10%。
问题:
(1)该协调会的价格行为是否符合价格法的规定? (2)该协调价格行为有何危害性?
4、1994年3月,某市一居民小区竣工,水、电、气等有待开通,竣工验收时,煤气公司的验收人员发现小区所用煤气灶具和热水器不是煤气公司指定的有关企业的产品,就认为不符合要求不能通气。承建小区的单位辩称:我们选用的煤气灶和热水器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通过认证的优质产品,质量好,价格合理,比煤气公司指定的产品畅销。煤气公司的领导要挟:必须换上煤气公司指定的产品,否则不能通气,以免出现安全问题。
问题:(1)煤气公司的行为属于哪类行为?
(2)为什么说煤气公司的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 3 页 共 3 页
在您完成作业过程中,如有疑难,请登录学院网站“辅导答疑”栏目,与老师进行交流讨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