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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省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一、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国家方案》)和《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举办发布会、培训班和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解读《国家方案》和我省《实施方案》;制发通知,指导各地各校做好学习贯彻工作。
二、启动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推动市县政府依法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工程,统筹整合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保障力度,分期规划建设、分批检查验收,确保全市公办中职学校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实训设备、教师配备、数字校园、规模质量、学校管理、涵发展等八个方面,到2022年全部达到省定标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报请省政府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组织开展省重以上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复核。
三、持续推动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修订《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动态管理机制》。完成第一轮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绩效评价和动态调整工作,启动实施第二轮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集中力量、全力打造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高地,引领和带动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整体提升发展水平。
四、继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做好第一轮行动计划收官和迎接国家复核验收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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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第二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修订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按照绩效优先、竞争择优、动态调整原则,聚焦骨干专业(群)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启动实施第二轮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巩固和扩大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推进全省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五、启动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群)建设计划 研究制定《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完成“双高建设计划”项目遴选工作,启动实施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群)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建设计划”),重点培育建设4所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30个骨干专业(群),打造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高地。
六、推进多元主体办学
研究制定《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工作方案》,启动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工作,探索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可复制、能推广的办学体制改革路子。开展摸底调研,召开有改革意愿的院校负责同志座谈会,研讨实施层面具体问题;研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方案,报请省政府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组建专家评议机构,开展调查研究,有序推进试点申报条件和遴选标准制定及遴选审核等工作。
七、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
组织职业院校思政课程教学成果交流展示活动,通过共研、共建、共享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工作。修订《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德育评价机制。召开省职教学会德育与职业指导工作委员会2019年年会,对德育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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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创建整洁美丽校园育人环境,推行礼仪形体气质养成教育,发展特色艺术体育项目,以愉悦青少年心灵的音乐舞蹈形式改革课间操,大力营造健康快乐的校园文化氛围。
八、抓好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对第二批11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进行检查验收,对第三批8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进行调研督导,准备迎接教育部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检查验收;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经验。
九、加强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建立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平台;做好2019年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相关数据统计工作;指导省级职教集团做好2019年计划;支持职教集团开展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学生技能大赛、参加或实施京津冀职业教育联盟的校企合作项目;支持职教集团校企共建共享型实训基地、专业优质教学资源库、开发在线精品课程、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的立体化教材;收集遴选并发布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总结2019年职教集团工作,努力打造国家示性职教集团。
十、推进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
组织对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进行督导调研;开展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培训,推进职业院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各类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标准体系文件,建立健全校本目标链和标准链体系,切实深化诊改工作。组织对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进行模拟复核和现场研讨,力争3所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如期通过国家教学诊改委的复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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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调整优化职业院校专业设置
研究制定基于专业教学诊断与改进的《省职业院校专业调整优化方案》,督导职业院校建立并运行以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为基础、以学校自主诊断与改进为保障、以教育行政部门抽样复核为监管的常态化周期性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机制;指导职业院校制订专业发展规划,削弱专业设置同质化现象;做好职业院校拟招生专业申报与备案工作。进行中职学校省级骨干和特色专业动态调整。
十二、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做好省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规划方案、政府采购和项目分配工作;做好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承担机构遴选工作,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开展承担职教师资培训项目基地的训前培训,开展国培项目训中督导和训后绩效考评。研究制定“燕大师、燕名匠”评选办法,以“燕大师、燕名匠”建设计划为引导,组织实施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项目;组织实施“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项目,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组织实施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促进在企业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卓越校长专题研修,探索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
十三、办好学生技能大赛和教学能力比赛
发挥职业教育集团作用,改进大赛组织方式,办好全省各类专业学生技能大赛;组织优秀学生参加国家技能大赛,引领职业院校坚定职业教育理念、重视技术技能积累、弘扬工匠精神。组织开展全省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与培训,遴选优秀教师参加全国教学能力比赛并开展赛前集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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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国家教学标准要求,探究遵循学生认知规律、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生态,改革教学方法和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合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实现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十四、落实护理紧缺人才培养方案
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冀政办字[2018]101号),稳定与调控职业院校护理招生规模;推进职业院校护理专业重点针对加强行业指导、规护理专业教学行为、深化院校与医院协同发展及共享师资实训资源、适应医养结合发展需求等方面进行教学诊断与改进;收集各市及省属职业院校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情况,总结全省职业院校护理人才培养情况。
十五、继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
继续组织20所试点学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提出的“形成一套培养模式、研发一批优质资源培训包、制定一套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培养一批优秀学员典型”的“四个一批”工作要求,持续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总结形成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新模式。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学校工作考核,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十六、下大力开展职业教育扶贫工作
持续推进《省职业教育扶贫工作十二项措施》(冀教职成〔2018〕7号)文件落实,加大贫困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继续遴选推荐城市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扩大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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