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
立项申报书
团队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填表日期: 2013年 05月 28 日
申 报 须 知
一、立项申报书要根据内容,逐项认真填写,所填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明确严谨。申报书分为三个部分:封面和成员资料和项目设计。封面上的编号部分由校团委填写,其余部分由项目负责人和其
他相关人员填写。“项目设计”部分可以根据本项目情况自行调整格式,也可增加其他内容。
二、格式要求:表格中的字体和项目设计中的正文应为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需签字部分由相关人员以黑色钢笔或中性笔签名。均用A4纸单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按学院要求上交,各院于6月5日前将推荐项目相关材料(纸质档1份,电子档1份) 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
三、申报书填写内容应言简意赅,思路清晰,论证充分,一律用计算机输入打印。
团队基本资料
项目全称 大学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调查及完善措施研究 -以华中七校为例 活动地点 武汉地区华中七校
指导老师 麻昌华老师 1.武汉地区高校众多,可以调研的学校数目大,并且作为华中地区最重要的城市,武汉大学生人口众多,调查的统计基数较大,而较广的数据来源能够帮助我们更为有效地进行统计和分析,从而更能为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现状提供数据依据。 2.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强大理论基础完成研究,我校是全国最早开设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院校之一。课程的教学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承担。该基地是全国唯一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是全国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和研究方面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术交流基地、情报资料基地和研究咨询基地,教学和研究队伍实力雄厚,教学资料充足,科研成果丰富,能够为学生提供最新的知识。利用学校知识产权学科的雄厚资源,积极与专家学者进行沟通,向相关专业老师虚心求教,及时将暑假社会实践每个阶段的进展向导师汇报并获得其专业性指 3.调研过程能够得到麻昌华老师的指导和帮助,麻昌华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在调研地点可以获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民得的支持 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导师组秘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系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侵权行为法研究所副所长,《私法研究》编辑。兼任湖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武汉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常务理事。曾获湖北省跨世纪学术骨干(1998年)、武汉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等称号。从教十多年来,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试论损害”“精神权利制度”“21世纪侵权行为法的革命”“论我国民法典的体系结构”等30余篇,出版教材《合同法学》(副主编)、《新编民法学》等五部,出版专著《侵权行为法地位研究》一部。主持教育部项目“事故损害的救济机制”、中国法学会项目“中国法律诊所教育基础问题研究”, 参加“民法典草案”(徐国栋教授主持)、“民法典结构设计比较研究”(陈小君教授主持)、“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吴汉东教授主持)等项目的研究。 4.华中七校知识产权侵权事件频发,这为调研提供了大量的现实查询依据。 5.调研学校都在武汉,因此对于调研期间涉及到的车费问题、住宿问题等能导。
够轻易解决,而积攒下来的费用可以留作他用。并且,选为武汉可以更为方便的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以期对实践过程进行指导。 项 目 设 计 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各个国家的战略重点。 随着世界范围内的经济贸易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在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中的作用逐渐成为重中之重。在激烈的经济全球化竞争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根本,其实质就是经济的竞争,而经济的本质又是科学技术的竞争,科学技术的竞争,其核心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因此,知识产权已然被视为科技问题、经济问题,乃至于上升成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国际问题。许多国家已把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国家重大的政治经济方针和发展战略的宏观高度。 一.国外研究及发展现状 1.美国的发展 为恢复和巩固其在世界经济中的领导,20世纪80年代起,美国把加强知国内外研究现状述措施。陆续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重大举措。对内,通过实评 施一系列法案,重新划分国家投资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推进政府,军方,实验室,大学,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产学研”合作开发高新技术,加快相关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传统技术的转移与扩散,激励新兴技术创新与进步,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对外,通过TRIPS协议谈判和对外知识产权双边或多边谈判,促使使知识产权权利拥有者的专利技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全面和安全的保护。 2.日本的发展 在过去几十年里,日本曾提出过“教育立国”、“科技立国”等口号,进入21世纪后,日本从更深远的角度认识到知识产权在一个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为了表现对“知识产权立国”战略的高度重视与务实态度,日本进而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组织政府,企业,科学家协会等成立了知识产权战识产权保护作为其在科技、经济领域夺取和保持国际竞争优势的一项重要战略
略会,把知识产权保护定位到国家立国之根本的战略的高度,致力发展成为全世界领先的知识产权保护大国。 3.其他国家 除了美国和日本外,目前俄罗斯、乌兰克、韩国和印度等国也已经或正在制定技术创新战略的同时也把对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国家战略。根据法国知识产权法规定,无论是公共或私立单位,科研人员的发明所有权归一律其所在科研单位。英国为推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加速产业转移和开发新领域以形成更先进的生产力,推动政府研究项目向企业研究实验室转移,使民间研究机构成为该知识产权的管理者和经营者,政府及研究理事会则成为服务的提供者。德国、英国、瑞典、南非等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方面占有绝对的优势,因此不断地扩展高新技术领域的保护范围。 二.我国的研究及发展现状 把《商标法》的颁布实施看作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开始的话,那么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至今已经有20年的历史。上个世纪80年代,当发达国家将知识产权保护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时,我国还处在萌芽起步状态。不过,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逐步觉醒,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也建立和形成了具备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制。从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成果来看,主要是以下的特点及趋势: 1. 知识产权的立法直接与国际水准接轨,表现出立法的起点高。我国知识产权立法高瞻远瞩,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已开始与国际标准接轨。 2.我们国家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活动。在建立和完善国内知识产权立法体系的同时,我国也广泛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加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组织,承担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 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采取以司法审判为基础,以行政管理为补充的方法。一直以来,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采取结合两种方法共同促进产权保护,任何人一旦意识到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他人侵犯,均可利用司法审判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施行执法保护方面,采取了由人民法院实行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机关行政保护的机制。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科学技术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海关、等知识产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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