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
汉语教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教外函[2013]87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03.27 【实施日期】2013.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黑教外函〔2013〕87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不断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外大中小学的需求,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现启动2013年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选派工作,请你单位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推荐合格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3年3月18日至4月15日 1 / 2
二、岗位需求
1.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教师772人,详见附件1。孔子学院教师赴外任期为3年。
2.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教师322人,详见附件2。 3.教师岗位要求情况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 三、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 职业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体育艺术等专业学习背景。
(2)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或合同制专兼职教师(含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语言条件
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4.年龄条件 年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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