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具控制程序
修订 日期 2011/03/30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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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具控制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对施工机具设备从配置到报废全过程实施控制,以满足施工质量和安全性的要求,向顾客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产品)。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施工用机具设备的采购、使用、维修、报废等工作。
2. 引用/相关/支持性文件
《机械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KAZ200.10-2000 《施工准备控制程序》
3. 术语
采用GB/T6583-ISO8402:1994标准中的术语。
4. 职责
4.1 主管经理负责施工机具设备管理的全面领导工作。
4.2 生产安全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订、解释及实施的归口管理。 4.3 质量工艺部协助生产安全部实施本程序。
4.4 设备员负责施工机具设备的购置计划、大修计划、更新改造计划及设备报废的申报工作,并负责施工机具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5. 工作程序
5.1 施工机具设备的购置控制
5.1.1 施工机具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5.1.1.1施工机具设备购置计划编制的依据有: a、技术装备发展规划和更新改造规划;
b、施工项目工程量、进度要求及施工技术特点; c、现有机械设备能力及完好情况; d、年内机械设备的更新和报废情况; e、机械设备购置费的来源。
5.1.1.2属于固定资产的施工机具,由公司编制购置、更新改造计划,报生产安全部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固定资产以外的施工机具的购置,修理,报废等计划由分公司、项目安装队编制,分公司或项目队负责人审批,物资部门实施。
5.1.1.3施工机具设备购置计划的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计划金额等。 5.1.2 施工机具采购
5.1.2.1属固定资产的施工机具的购置由生产安全部或生产安全部委托分公司或项目安装队实施。
5.1.2.2施工机具设备采购及入库验收按公司《设备采购管理标准》执行。 5.2 施工机具设备的管理
5.2.1 属于固定资产的施工机具设备调配权归公司生产安全部。
5.2.2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都应分类编号、建帐立卡,做到帐、物、卡相符。属于固定资产的施工机具由公司生产安全部建立设备总台帐,分公司、项目安装队建立设备使用台帐。 5.2.3 对大型机具设备、精密贵重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大修及事故记录等),并由专人管理。
5.2.4 施工机具设备的调拨、租赁应有施工设备调拨单或租赁合同,并做好记录。 5.2.5 每年年底,生产安全部会同财务部对公司施工机具设备进行一次清查工作,核实数量、技术状况、公司技术装备率及帐、物、卡的相符情况。 5.3 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控制
5.3.1 精密贵重设备的使用必须坚持“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制”三定制度。 5.3.2 施工机具设备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应持证上岗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机械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3 对新购或经大修的施工机具设备在启用时应按技术资料要求进行磨合期运行,各使用单位对此负责管理监督。
5.3.4 其它事项按公司《设备使用管理标准》执行。 5.4 施工机具设备维护、保养控制
5.4.1 各分公司、项目安装队根据设备累计运行时间和实际技术状况及时安排各级保养维修。
5.4.2 施工机具设备的维护保养按公司《设备维护保养管理标准》实施,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5.5 施工机具设备维修控制
5.5.1 分公司、项目安装队负责设备日常维修。 5.5.2 施工机具设备的大修控制
5.5.2.1 年末根据施工机具设备的运行时间及其技术状况编制来年的大修计划,经生产安全部处审核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5.5.2.2 在修理前设备的技术鉴定应由生产安全部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进行。
5.5.2.3 属于固定资产的施工机具送修应由生产安全部与承修方或生产安全部书面委托分公司与承修方共同进行拆检,确定换、修零部件,并办理交修手续。承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大修资格。
5.5.2.4 大修竣工后,应填写设备修理验收单,及时移交给使用部门,根据有关技术要求进行跑合期运行,争取在大修保证期内发现问题,并得到及时解决。
5.5.3 施工机具设备的日常维修及大修具体实施按《设备维修管理标准》执行,并做好记录。
5.6 事故控制
5.6.1 凡由于操作不当、维修不良、保管不善、指挥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损坏或损失,均属于设备事故,运输设备发生交通事故如伴有车辆损坏者,除交通监理部门处理外,仍按车辆损坏程序作为机械事故处理。
5.6.2 施工机具设备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上报,事故处理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 5.7 报废控制
5.7.1 施工机具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报废; 5.7.1.1 已达到使用年限,并丧失使用价值; 5.7.1.2 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修复价值; 5.7.1.3 修理费用过大,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 5.7.1.4 属于淘汰机型,无配件来源; 5.7.1.5属于国家强制性报废的机具设备。
5.7.2 属于固定资产的施工机具设备的报废填写“固定资产申请报废审批表”,由生产安全部、质量工艺部审查其技术状况,财务部审核折旧情况后,报主管经理审批。
5.7.3 事故性机械设备的报损或报废应连同事故报告单一并上报审批,明确责任,作出处理。
5.7.4 属于固定资产的施工机具报废后统一由生产安全部处理,其残值交公司财务部,分公司或项目安装队不得任意拆卸报废机具设备的零部件。
6. 质量记录
6.1 本程序主要质量记录
施工机具设备购置计划 新增设备申请表 机具设备台帐 设备使用情况卡片 设备修理验收单
固定资产申请报( )审批表 固定资产领、租、用单(合同) 固定资产验收单 设备事故报告 设备大修计划
6.2 本程序记录由各相关部门保存。
7.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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