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38.doc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11/29 11:03:02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38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并予以公告。

(A)终结破产

(B)中止破产程序

(C)终止和解程序

(D)裁定进入破产整顿程序

2 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司考.2007.3.28)

(A)甲律师事务所租赁百草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的行为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

3 田园有限公司因管理经营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09年10月1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于10月13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要求该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定于11月13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12月13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人民法院裁定田园有限公司破产,次年3月10日,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的,3月15日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以下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

(A)本案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合法

答案见麦多课文库

(B)本案中宣告破产裁定的送达时间不合法

(C)本案中法院以裁定形式宣告田园有限公司破产是错误的

(D)本案中田园公司可以自己提出破产申请

4 下列有关《企业破产法》中的债权人会议,说法正确的是( )

(A)在债权人会议中,仅有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B)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包括有表决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

(C)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全体债权总额的2/3以上

(D)债权人会议主席由全体债权人民主选举产生

5 破产案件中,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 )

(A)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B)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C)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向债权人会议申报债权,经审查核实后,追加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D)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6 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司考.2012.3.31)

(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

(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答案见麦多课文库

(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D)通过和解协议

7 企业破产时,行使破产宣告权的是( )。

(A)上级主管部门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仲裁机构

(D)人民法院

8 在下列情况中,哪种可以行使破产抵消权?( )

(A)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发生的债务

(B)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发生的债务

(C)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取得的他人的破产债务

(D)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已知破产企业停止支付或有破产申请的事实而取得的破产债权

9 破产案件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 )

(A)不再清偿

(B)由清算组织优先拨付

(C)就破产财产优先受偿

(D)作为普通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受偿

答案见麦多课文库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38.doc.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2s61b8pvrf9nplx1m54t1j03v4iv5u00atd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