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内同行业标准执行。
2.检测技术服务费按第二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序号 1 2 3 4 资料文件名称 工程规划平面图复印件 或质监备案表复印件 取样人员授权告知书 见证人员授权告知书 建设单位授权本单位(或监理单位)领取检测报告人员书 份数 1 1 1 1 提交时间 签订本合同前 签订本合同前 签订本合同前 首次领取检测报告前 第五条:检测期限
本工程检测期限预定自 2013 年 7 月 15日开始, 2013年 9 月 15 日结束。该工程如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正常工作时检测报告交付日期顺延。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
2.甲方应负责办理现场检测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3.甲方应向乙方现场检测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5.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告书,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复制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完成约定的检测工作,按时向甲方交付报告,并对其质量负责。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对有必要解释或说明的项目条款向甲方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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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应在检测前提前告知甲方应做的准备和布置工作。 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5.根据检测分析结果,负责提供正式的检测技术报告一式三份(如甲方需增加报告份数要事先说明,超出份数加收报告复制成本费)。
6.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在履行合同期间,一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不按时支付检测技术服务费,乙方有权不提交检测报告。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无。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廊坊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附件:1、见证人员授权告知书 2、取样人员授权告知书
3、领取报告人员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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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甲方: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廊坊市阳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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