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古代汉语知识点整理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7/19 18:42:28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名词解释、简答 1、字母

字母就是表示古代声母的代表字。 2、五音

早期音韵学著作中分析声纽的术语。所谓五音,是指声母按发音部位分成唇音、舌音、齿音、牙音、喉音五类。五音中,唇音又分为重、轻唇音,舌音分为舌头音、舌上音,齿音又分为齿头音和正齿音。 3、清浊

从发音方法来分,清音是不带音声母,发音时声带不振动;浊音是带音声母,发音时声带振动。 4、阴声韵

阴声韵,简称阴声,指无韵尾或以元音 [-u][-i]收尾的韵,如表中的戈果过韵和脂旨至韵。 5、阳声韵

阳声韵,简称阳声,指以鼻音[-m][-n][-?]收尾的韵,如表中的侵寝沁韵、真轸震韵和东董送韵。 6、白话

古白话指自唐宋以来逐渐形成的口语实录,以北方口语为基础。古白话的真正兴起是在唐宋,如唐代的变文、禅宗语录。宋代话本的出现标志着古白话的正式形成。古白话是现代汉语的源头。 7、文言

文言是以先秦口语为基础而形成的上古汉语书面语,如《诗》、《书》、《礼》、《春秋》、《老子》、《论语》、《荀子》等所使用的;以及后来历代作者仿古作品中所使用的语言,如两汉诗文歌赋、唐宋散文等。文言有两大特点:第一,它是脱离口语的,因此带有超方言性;第二,它带有人为的仿古性,因此是超越时代的。 8、六书

六书是战国以后的人根据汉字形体结构和使用情况归纳出来的六种条例,包括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9、许慎对六书的定义

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10、四体二用

清代学者戴震提出,是对六书的分类情况。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为造字法,转注、假借两种为用字法。 11、古无轻唇

清代钱大昕首先提出,上古音中没有轻唇音非、敷、奉、微,只有重唇音帮、旁、並、明。后来的轻唇音都是由重唇音分化来的。 12、古无舌上

清代钱大昕首先提出,上古音中没有知、彻、澄等舌上音,这类音中古时期才从端、透、定等舌头音中分化出来。

13、异体字

异体字是指在某一历史时期音义完全相同,记词职能也完全一样,只是形体不同的字。 14、集解

集解,又称集注、集说,汇集众家对某一著作的解说,加以选择并加上自己见解的一种注释方法;它不是集各家之说,而是通释经传。 15、本义

词的本来的意义,是造字时代的词义,是指与该词书写形式相应并有文献参证的最古的意义,而不是汉语发生时代的原始义或最初义。本义是词义系统的核心,本义和引申义是相对而言的。 16、引申义

由本义推演而派生出来的意义叫引申义,引申义在本义的基础上繁衍派生出来。 补充部分:

17、怎样分析词的本义?

答:首先,探求古义当分析古字字形。

其次,不能分析假借字字形去探求本义。

再次,探求本义不仅要分析字形,还要有古代文献的材料加以证实。 18、举例说明词义的引申方式。

答:1.直接引申(又称辐射式引申)。指从本义直接引申出来的意义。

2. 间接引申(又称链条式引申)。指从引申义再进一步引申出来的意义。 3.综合式引申。连条式引申和辐射式引申交错在一起的引申。 19、举例说明词义的引申途径。

答:1、类比:是指引申义与本义所指称的对象具有某种相似之处,可以通过类

比的途径实现引申。所谓相似,或是形貌相似,或是功能相似。如:斗(盛酒器、北极星),骨(骨骼、骨气)。推演:是指引申义与本义所指称的对象相互关联,可以通过连类而及的途径实现引申。

2、推演:是指引申义与本义所指称的对象相互关联,可以通过连类而及的

途径实现引申。如:甲事物和乙事物具有标志作用,借甲代乙。齒:本指门牙,泛指牙齿。牙齿的生长情况标志著幼小、壮老,由此引申为年龄。

20、举例说明词义引申的基本趋势是什么?

从本义和引申义表示的内容范围或概念特点来看,词义引申的基本趋势是从个别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

例如:“江”、“河” 由专指长江、黄河引申为泛指河流,“匠”由专指木匠引申为泛指工匠,“好”由女子貌美引申为泛指美好,“涉” 由淌水过河引申为泛指过河,都是词义由个别引申为一般。

再如:“道”、“術” 由道路引申为途径、方法,“权”由秤锤引申为权力、权变,“骄” 由马高大,引申为骄傲、自高自大,“析”由劈木头引申为分析、辨析,都是由具体引申为抽象。

21、指出下列各组字哪些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异体字,并说明严格意义上的异体字的条件:

村——邨 雕——彫 睹——覩 斗——鬥 修——脩 泪——淚 游——遊

严格意义上的异体宇有以下几组: 村一一邨 睹一一覩蹟一一跡 淚——泪 严格意义上的异体字指读音(通常包括古音)相同,意义(通常包括本义和各个义项)相同,而形体不同的文字。“修——脩”在古书中的通用只是同音通假的关系,“雕——彫”“游——遊”的本义也不相同,它们只是繁简字的关系,所以它们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异体字。

分析题

古书注解的体例

毛亨所做的传(西汉)--“笺云”--郑玄《毛诗笺》(东汉)----陆德明《经

典释文》所注音(唐)

【疏】代表孔颖达所做的解释《毛诗正义》(唐)

词类活用

《公羊传?庄公十三年》:“曹子手剑而从之。”“手”本是名词,句中是动词“拿”的意思,还带了宾语“剑”,临时具有了动词的意义和语法特点,就是词类活用。

《水经注?巫山、巫峡》:“江水又东,迳巫峡,杜宇所凿以通江水也。”句中的“东”字本来是个方位名词,这里临时具有了动词义“向东流”,作谓语,是词类活用。

《蝜蝂传》:“苟能起,又不艾,日思高其位,大其禄。”句中的“高”、“大”原是形容词,这里是使动用法,临时具有了动词义,用作谓语,也都是词类活用。

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的区别是:

1.两者表达的含义不同。使动用法所表达的含义是“(主语)使宾语怎么样”,而意动用法所表达的含义是“(主语)认为宾语怎么样”。如《史记?鸿门宴》:“项伯杀人,臣活之。”《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前例的“活”是使动用法,其含义是主语“臣(指张良)”使宾语“之(指项伯)”活了下来;后例的“美”是意动用法,其含义是主语“吾妻”认为宾语“我(指邹忌)”长得漂亮。

2.两者的使用范围不同。能够有使动含义的词有动词与活用为动词的名词、形容词等,而意动用法只限于形容词、名词的活用。

举例说明古代汉语的几种被动句式。 1.“于”字被动句式

将介词“于”放在动词的后面引进行为动作的主动者。如《孙子兵法?行军篇》:“夫惟无虑而易敌者,必擒于人。”“擒于人”即被他人擒获。 2.“为”字被动句式

将介词“为”放在动词的前面引进行为动作的主动者,有时“为”后的主动者可以不出现。如《韩非子?五蠹》:“而身为宋国笑。”“为宋国笑”即被宋国人耻笑,出现主动者“宋国”;又《战国策?燕策三》:“父母宗族,皆为戮没。”“为戮没”即被杀戮,“为”后没有出现主动者。 3.“为??所”被动句式

“为”字被动句式的动词前加“所”字构成。主动者置于“为”与“所”之间,有时主动者可以不出现。如《汉书?霍光传》:“卫太子为江充所败。”“为江充所败”即被江充败坏,“为”与“所”之间出现了主动者“江充”;又《张中丞传后叙》:“嵩将诣州讼理,为所杀。”“为所杀”即被杀害,“为”与“所”之间没有出现主动者。 4.“见”字被动句式

将“见”放在动词的前面构成被动句式,不能引进主动者。如《韩非子?说难》:“厚者为戮,薄者见疑。”“见疑”即被怀疑。 5.“见??于”被动句式 是“见”字被动句与“于”字被动句的结合,“见”放在动词前表被动含义,“于”放在动词后引入主动者。如《史记?楚世家》:“必见欺于张仪。”“见欺”即被欺骗,又用“于”引入主动者“张仪”,“见欺于张仪”即被张仪欺骗。 6.“被”字被动句式

将“被”放在动词的前面构成被动句,也可由“被”直接引进主动者。如《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被谤”即被毁谤,“被”不引入主动者;又蔡邕《被收时表》:“臣被尚书召问。”“被尚书召问”即被尚书召去问话,“被”引入主动者“尚书”。

古代汉语判断句中的“乃”、“即”、“维”、“惟”、“非”是不是判断词,为什么?

古代汉语判断句中的“乃”、“即”、“维”、“惟”、“非”都不是判断词。 因为它们都不具备判断词的性质。

“乃”、“即”是副词,在判断句中起加强肯定语气的作用,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就”、“便”等,所以当汉语中出现判断词“是”以后,它们还可以用在“是”前,构成“乃是”、“即是”等,可理解为“就是”、“便是”。

“维”也可写作“惟”,它是句中语气词,起引出谓语作用,不仅可以用于判断

搜索更多关于: 古代汉语知识点整理 的文档
古代汉语知识点整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6fmzr5n6z52nsfs0jg4q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