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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字(2015)005号 《关于高层考勤规定》
为严肃企业用工制度,体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避免在使用权利管理过程中的越权管理及管理的随意性,创建一个严谨、高效、合理的公司的高层考勤制度,制定以下规定:
一、公司作息制度:公司作息时间为早:8.30-11.30中午:1.30-5.00傍晚:6.00-7.00其他时间为休息时间。 二、考勤范围:
特殊人员不考勤须经大区老总或者行政部批准,未得到批准,所有人都要按照考勤制度执行。 三、考勤方法:
1、 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
2、本公司总经理和小队经理都需打卡,每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一次。 四、请假流程:
小队经理请假流程:在行政部领请假条---总经理签字---交到行政部------请假成功。 部门总经理请假:在行政部领请假条---交到行政部---行政部请示大区老总通过---请假成功。
五、考勤处罚:
小队经理:迟到。迟到一次扣30元,两次扣50元,三次扣80元,以此叠加。 部门总经理:迟到。迟到一次扣50元,两次扣100元,三次扣150元,以此叠加。 旷工:未请假,离开工作时间一小时,视为矿工半天,旷工一天,扣三倍工资,旷工三天及以上,无薪辞退.
六、请假:必须在人事部拿请假单据,写好,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小队经理和总经理签字后,交到人事部,方才叫做请假流程完毕,未写请假单据或者未按照流程请假,都视为旷工。 此规定即日起开始执行。
**********************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关于员工高层考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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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文:行政部 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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