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11/29 10:02:49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全面、持续、高效推进201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严格考核和奖惩,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特制订镇远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一、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

(一)考核机构: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县招商和商务局共同组成。

(二)考核对象:2012年全县50万元以上本县调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调度项目责任单位。

(三)考核内容:以县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基数,对部门分解报送、建设推进、实物量形成、入库统计等工作作为考核内容。

(四)考核方式: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为月考核、季度考核和全年考核相结合。每月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按季度兑现奖惩,年终进行综合表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对责任单位及个人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

按照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每月考评结果,每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分解调度目标任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责任单位,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1、对完成分解调度目标任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责任

单位,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1)每季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在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每季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在2亿元(含2亿元)至5亿元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每季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在2亿元(不含2亿元)至1亿元(含1亿元)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每季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在1亿元(不含1亿元)至0.5亿元(含0.5亿元)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每季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在0.5亿元(不含0.5亿元)至0.1亿元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5)每季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在0.1亿元(不含0.1亿元)以下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0.5万元奖励;

(2)超额完成季度分解调度目标任务部分,按占分解调度目标任务的比例相应给予一次性奖励。

(3)上一季度不能完成任务,下一季度补上的,也不给予上季度奖励。

(4)年终评选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先进个人,被评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先进个人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并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表彰。

2、鼓励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向中央、省、州多争项目,争大项目、好项目。对积极争取上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无偿资金的,由县财政安排,直接给予奖励。

(1)所争取的项目属中央、省、州计划内,单个项目无偿资金在: 50万至100万的,奖励争取项目的单位0.5万元;100万至500万的,奖励1万元;500万至1000万的,奖励3万元;1000万以上的,奖励5万元。

(2)所争取的项目属中央、省、州计划外的项目,单

个项目无偿资金在:50万—100万的,奖励1万元;100万至500万的,奖励3万元;500万至1000万的,奖励5万元;1000万以上的,奖励10万元。

以上对单位的奖励,按班子成员50%(正职高于副职两倍)、干部职工50%的比例进行分配。

(二)惩罚办法

按照奖罚严明的原则,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不力、完不成固定资产分解调度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如下处罚:

1、对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不力,完不成固定资产分解调度目标任务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第三次,启动问责程序,并取消该责任单位2012年年度目标考核评奖评优资格。

2、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凡在项目推进要求时限内完成的,必须按时按质保证项目顺利、安全实施完毕,否则,负责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年终不得评选先进,并根据固定资产完成情况,按比例扣发单位及个人的年终奖。

3、争取项目的费用从财政暂借。项目落地后从项目相关费中偿还,项目不能落地从借款单位预算中扣还。严禁各单位、各部门借以争取项目的名义大肆挥霍与项目无关的费用,否则一经发现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督查办法

为全面、持续、高效推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保持经济快速增长,加强和改善经济发展基础,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好更快发展,结合我县固定

资产投资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固定资产投资督查办法。

一、固定资产投资督查工作主体

固定资产投资督查工作主体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县发展改革局、统计局、财政局、监察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二、固定资产投资督查工作对象

固定资产投资督查工作对象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责任单位、实施单位及与投资工作相关的县发展改革局、工信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财政局、招商和商务局、金融办、金融机构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和投资要件部门。

三、固定资产投资督查工作内容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责任单位、实施单位 1、是否组织研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及完成各项工作的时限要求并科学合理地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推进表。对续建项目,只须明确完工、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或投产)时间;对新开工项目,要求明确开工时间和拟完工、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投产)的时间;对拟建项目,要求明确拟订完成规划、项目建议书、立项(备案或核准)、土地、环评、水保、可研、设计(实施方案)等相关审批手续的报批时限。

2、是否研究分解县下达到本责任单位或实施单位的目标任务并将项目投资进度按月进行分解。年初重点督查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是否按月或季度进行分解,二月份以后重点督查分解调度的投资完成情况。

3、是否按时按要求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推进表、投资目标分解表报送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已经研究确定和分解下达的项目,是否按要求报送;对新增加的项

搜索更多关于: 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的文档
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8dhbr1f20x02tjb2ir8v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