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区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的通知
各片区教管中心、公(民)办幼儿园:
根据AA区委教育工委《2019年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规划》的安排,决定开展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1. 公办园未取得任职资格的正、副园长(含工会主席); 2. 民办园未取得任职资格的在岗园长;
3. 报名条件: 根据市教委干部培训要求,参训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本人具备教师资格证,二是具有本科学历;三是提交学员登记表时,需有盖印学员所在幼儿园的公章和所属区县教委公章(两个印章一个都不能缺)。 二、培训目标
本次培训围绕《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安排学习内容,让参培人员进行深入学习,使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园意识,提高依法办园实践能力,促进其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的园长队伍,推进学前教育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从而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注重专业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幼儿园园长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采取专家论坛、专题报告、案例分析、参与式研讨、跟岗研修、教育活动评析、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穿插进行。 四、培训时间、地点 集中培训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培训:2019年6月24日——30日; 第二阶段跟岗研修:待定; 第三阶段集中培训:待定
培训地点:教师进修学校201室、干训基地校等。
五、培训要求
1. 严格考勤制度。各校要积极支持参培学员参加学习,做好工作交接。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提交加盖学校公章、并由区委教育工委、教委分管领导审批后的纸质请假条,请假时间超过半天,不予结业。
2.严格过程管理。培训期间成立临时班委会,协助班主任管理与考核。干训处将结合出勤情况、学习参与度、过程作业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成绩优秀者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3. 重视安全管理。参培学员在培训期间自觉做到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吃不卫生的食品,不酗酒赌博,不到不健康的场所,严防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和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保持良好的师表风范,确保培训安全圆满。 六、培训报到及前期准备
1.按时上传参训回执。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培人员于6月17日前填好回执并以“学校+参培学员姓名”发到指定邮箱(*********@******),过时不再收取。
2. 认真完成前置作业。一是自行下载并自学《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二是学员报到时上交《指南》五大领域中的教学案例一份。
3. 参培园长报名及民办园园长资格审查时间是:2019年6月19日-20日;地点:进修校干训处215室。所有学员报名时
一是上交《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学员登记表》纸质两份(需盖章);二是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三是民办园园长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
4. 培训报到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24日上午7:30-8:20签到,地点:进修校201室。
5.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宿自理,相关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6. 联系人:粟向辉 韩明琼,电话:***-********
附件:1.参培回执表
2.《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学员登记表》 中共重庆市AA区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AA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参培回执表
片区 学校性质 公(民)办 幼儿园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学历 职务 职称 手机号码
附件2:
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项目学员登记表
单位名称(公章):
姓名 籍贯 出身年月 最后学历 工作单位 及职务 任职时间 手机号码 主要工作简历 主要培训经历 主要荣誉或成 电话(办) 电子邮箱 职 称 性别 身份证号 健康状况 民族 片 政治面貌 照
果 区县教育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注:工作单位一栏务必与单位公章保持一致。纸质件盖印鲜章后,在报到时提交给进修校干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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