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管理方法向IsO 9000和Is0 14000系列发展,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在组织协调方面出现沟通管理(communication Management)的理念和方法,等等。这一时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学的各个主要内容都出现了众多的专著,产生了大批研究成果。而且, 这一时期也是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关的商品化软件的大发展期,由其在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方面出现了不少功能强大、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商品化软件, 其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际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应当特别提到的是,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对总结项目管理(注意:并不局限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理论和扩展项目管理的应用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P~lI编制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A Guide to Pro ject Management Body of Knowledge,简称PMBOK)被许多国家在不同领域进行项目管理培训时广泛采用。在FMB0.K2000版中,把项目管理的知识领域归纳为九个方面, 即项目整体(或集成)管理、项目范围管理、项目进度(或时间)管理、项目费用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风险管理和项目采购管理(含合同管理)。
第二章 现阶段主要的管理模式
2.1传统项目管理方式
这种项目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和采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条件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
该方式是基于建筑师、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三者之间的相互制约的关系,业主选择工程管理方式多数是依赖于咨询工程师的建议。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进行施工招标文件准备,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业主和承包商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有关工程部位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业主单位一般指派业主代表与咨询方和承包商联系,负责有关的项目管理工作,但在国外大部分项目实施阶段有关管理工作均授权建筑师/咨询工程师进行。建筑师/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没有合同关系,但承担业主委托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传统项目管理模式的优点是:由于长期地、广泛地在世界各地采用,因而管理方法较成熟,各方都对有关程序熟悉;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进行控制;可自由选择监理人员监理工程。传统项目管理模式的缺点是:项目周期长,业主管理费较高,前期投入较高;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的索赔。
2.2建筑工程管理(CM)方式
建筑工程管理方式(CM方式: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模式又称“边设计、边施工”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CM模式是由业主委托CM单位,以一个承包商的身份,采取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即Fast Track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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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方式来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而它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利润”方式的这样一种承发包模式。此方式通过施工管理商来协调设计和施工的矛盾,使决策公开化。施工管理商早期介入工程项目,工程项目通过快速路径法,可以做到提前施工、提前竣工。它打破过去那种待设计图纸完全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建设的连续建设生产方式。其特点是由业主和业主委托的工程项目经理与工程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完成一部分分项(单项)工程设计后,即对该部分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无总承包商,由业主直接按每个单项工程与承包商分别签订承包合同。这种模式的优点是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到交付业主使用的周期,节约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业主可以较早获得效益。其缺点是分项招标导致承包费高,因而要做好分析比较,认真研究分项数目,选定最优结合点。这是近年在国外广泛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过去那种设计图纸全都完成之后才进行招标的连续建设生产模式不同,一般的招标发包方式与阶段发包方式的比较如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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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连续建设模式和阶段发包模式对比图
CM模式的两种实现形式:
第一种形式为代理型建筑工程管理(“Agency”CM)方式。在此种方式下CM经理是业主的咨询和代理,业主和CM经理的服务合同规定费用是固定酬金加管理费。业主在各施工阶段和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种形式称为风险型建筑工程管理(“At Risk”CM)方式。采用这种形式,CM经理同时也担任施工总承包商的角色,一般业主要求CM经理提出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Guaranteed Maximum Price),以保证业主的投资控制,如最后结算超过GMP,则由CM公司赔偿:如低于GMP,则节约的投资归业主所有,但CM公司由于额外承担了保证施工成本风险,因而能够得到额外的收入。
2.3设计-建造(Design-Build)方式
设计-建造方式(D-B)是一种简练的项目管理方式,组织形式如图4所示。设计-建造模式是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这种方式在投标和订立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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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设计-建造模式的组织形式
设计-建造模式是一种项目组织方式。此方式改变了建筑师、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三者之间的制约关系,业主和设计-建造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本控制、进度安排等工作,甚至负责土地购买和项目融资。使一个承包商对整个项目负责,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然而,业主关心的重点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而不在乎承包商如何去实施。同时,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
2.4设计-管理(Design-Manage)模式
设计-管理模式(Design-Manage)是指同一实体向业主提供设计和施工管理服务的工程管理方式。采用设计-管理合同时,业主只签订一份既包括设计也包括类似 CM服务在内的合同。设计--管理模式的实现可以有两种形式(如图 5):一是业主与设计 -管理公司和施工总承包商分别签订合同,由设计-管理公司负责设计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另一种是业主只与设计 -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由设计公司分别与各个单独的承包商和供应商签订合同,由他们施工和供货。
2.5 EPC设计-采购-建造模式
设计-采购-建造(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模式是一种简练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一种具有特殊性的设计-建造方式,即由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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