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放教育试点英语专业本科(教育方向)
集中实践环节的实施细则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北京语言文化大学联合开办“专升本”英语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学员在基本修完本专业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后,还应完成教学实践设计。教学实践设计中的教学实践和实践研究报告共同构成本专业的毕业论文。
为保证我省各试点单位教学实践设计的写作、指导、成绩评定工作的顺利 进行,根据中央电大《英语本科“教育方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教学实践设计》的要求,结合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各试点单位遵照执行。
一、教学实践设计的性质和地位
教学实践设计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英语专业(本科)的集中实践环节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实践课模块中的统设必修课,占8个学分。集中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和理论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教学实践设计的目的
教学实践设计是本专业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既能够培养学员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能对学员掌握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通过教学实践设计,学员可逐步获得进行课堂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以便毕业后能更好地胜任教学与教学研究工作。
三、教学实践设计的资格审定
达到以下要求的学生可以进行教学实践设计: 1.未通过的统设必修课和非统设必修课不超过1门;
2.未通过的选修课不超过2门(教学计划中第六学期开设的课程除外)。 四、教学实践设计的教材与选题
开放教育英语专业(本科)教育方向的学生集中实践性环节所采用的教材是《论文项目设计》(顾曰国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年版)。该教材并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课程,与其他所学课程有很大的区别,它的中心任务是选择一个课堂教学中出现的问题,针对所确定的问题,设计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design), 然后进行实践和评价。所以,它和一般意义上的论文有很大的不
同,它强调调查研究实践过程。即,找出一个在教学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并对其进行调查研究与分析,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进行实践,然后对其结果进行评价,最后写出报告。
选题要结合自己的课堂教学实践,并且通过课堂教学具体实施,未从事教学工作的学员应由试点办学单位安排实习学校进行三周的实习,以完成课堂教学实践设计。
五、写作原则
《论文项目设计》报告写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独立完成;2. 研究项目必须是在课堂上能够解决的;3. 原始数据必须真实有效;4. 在短时间可以完成的。
六、格式要求
报告的文体结构、文字编排、格式、封面设计必须规范统一。 1.文体结构
(一)题目页,包括中英文标题、作者姓名和单位、指导老师姓名和单位、呈送日期(不需要再加英文标题页);
(二)Acknowledgements (独立成页); (三)摘要,中文关键词3—5个(独立成页); (四)Abstract(独立成页); (五)Contents(独立成页); (六)Introduction (七)Body (八)Conclusion
(九)Bibliography(参考文献) (十)附录(各阶段完成的任务报告) 2.格式
电脑打印稿:使用Word 6.0及以上文字处理软件,纸张大小为A4。中文用宋体字,英文用Times New Roman, 标题3号字,正文小4号字,行距为1.5,使用Word默认的页面设置,插入页码,页码在外,激光或喷墨打印。
七、完成时间
1.第六学期第一周至第八周完成过程部分的5个报告(包含前5个阶段所须报告内容);
2.第六学期第九周至第十二周完成总报告。 3. 第十六周前完成毕业答辩。 八、指导及答辩教师资格
指导教师需具有英语专业讲师以上职称,熟悉电大英语教学业务;答辩主持人须参加中央电大的“开放教育英语专业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主持人培训会”,并取得中央电大颁发的“开放教育英语专业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
各试点分校要按照中央电大的规定严把指导教师资格关,并将指导教师名单(包括所学专业 、学历、职称等)提前报省电大备案。在指导工作开始前,要对指导教师进行相应的培训。
九、指导及答辩教师职责与要求 指导教师职责与要求
1.指导教师应为学生提供全程指导服务,应是学生的信息提供者、咨询顾问、过程监督者和评价者,开始指导前熟悉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和实施细则并仔细研读《论文项目设计》。严格按教材指定程序进行指导。
2.论文指导全程分为6个阶段,共12周,指导教师对每个学生的指导时间(含面对面指导和网上指导)不得低于8学时。
3.学生在写每一阶段报告前,指导教师必须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提醒学生应避免的错误。在指导过程中,教师必须认真填写指导记录表,并由指导教师与学生双方签字。
4.指导教师要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对最终定稿的论文写出评语,给出初评成绩(参考该课程辅导栏目上提供的评分标准)。
5.每个指导教师每届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人。 6. 指导教师不得参与答辩本人指导的学生。 答辩及评审教师职责与要求
1.审查学生档案袋里的内容是否完整。
2.审查学生论文是否符合《论文项目设计》的要求。 3.答辩教师对符合要求的学生进行答辩。
4.答辩时针对学生论文设计提问,答辩问题不少于4个。 十、建立教学实践设计学生档案
指导教师必须建立学生毕业论文档案袋。档案袋材料为论文成绩评定依据,各试点单位应妥善保存,以备中央电大与北京语言文化大学的抽查。
每个学生的档案袋里必须包括: 1.毕业论文项目设计鉴定表(附件1) 2.教师指导记录表(附件2) 3.各阶段报告及成绩表。 4. 研究报告的A4纸打印稿。
5. 毕业论文项目设计成绩评审表(附件3) 十一、成绩评定
1.《论文项目设计》按百分制记分。其中各阶段过程报告总分70分,总报告30分。总报告要求在3000字以上。评分等级以五级为标准: 90分以上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成绩为及格以上者(含及格),获得8学分。
2.答辩时可参照如下评分标准:
1)能用流利的英语完整地简要介绍文章内容,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回答问题正确无误, 清楚明了,条理清楚;英文口头概括与表达能力强。(85 分 以上)
2)能用较为流利的英语简要介绍文章内容;回答问题内容正确,回答问题时所使用的英语 清楚,无错误。能体现一定的英文口头概括与表达能力。(75 分 -- 84 分)
3) 能在10分钟时间内用英语简要介绍文章内容;回答问题切题,内容基本正确;回答问 题时所使用的英语基本达意,无明显语法错误;态度认真。(60 分 -- 74 分)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判为不及格: 1)英语表达不准确,语法错误过多; 2)内容逻辑混乱;
3)缺少任何一个阶段过程报告或内容,数据等基础材料不真实、不是原始材料;
4)总报告不及格;
5)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 6)内容和格式不符合要求; 7)抄袭他人作品或由他人代写。
4.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总数的20%。毕业论文审查不合格者,本期不予答辩;成绩被评定为不及格者,可准予在本学期补答辩一次。
5. 毕业论文成绩由各市(地)级试点单位组织评审,评审人须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 开放教育英语专业学士学位(毕业)论文及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省电大集中实践环节教学领导小组对评定的成绩予以审核。
十二、工作量计算
指导教师指导每个学生的工作量一般不低于10课时。学校应按工作量为指导教师计酬。
十三、对试点单位的要求
各试点单位必须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在第五学期末安排好指导教师,组织学生从第六学期初分阶段、按步骤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未遵照“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论文写作与答辩的试点单位,省电大将不予承认论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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