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11/17 9:59:42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电院〔2011〕4号

院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本科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机制,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制订了《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和《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从而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属国家计划招收入校的我院本科学生均有资格享受学生综合奖学金。

第三条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综合测评成绩优良,申请学期内无不及格科目; 5、体育锻炼达标,身心健康。 第四条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标准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分为三等: 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500元; 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丙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第五条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比例

甲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评定;乙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丙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

在按综合奖学金标准和评定比例计算的经费总额内,甲、乙、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比例可适当调整,但总奖学金比例应控制在学生人数的10%以内。

1、各年级应根据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比例和本年级学生人数,严格控制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的总金额额度。

2、同一年级内奖学金额度不能超规模使用。

第六条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由各年级组织实施。各年级按班进行评定。具体的评定办法由各年级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自行制定并严格执行。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为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

第八条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由各年级评定、学院汇总后,报学校批准,按5个月发放。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单独评定新生奖学金,不评定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第九条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程序、方式、测评方法,由各年级按照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条件参照学院提出的《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实际,具体实施。各年级按照学院要求及时将本年级评定结果上报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将评定结果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按附表格式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十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审核、发放和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每学期的第二个月内将奖学金发放到学生本人的银行账户中。

第十二条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条例》(二〇〇七年四月印发)同时废止。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激励学生努力进取,勤奋学习,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全面性、指导性、可行性、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不允许降低等级评定的条件,同时也不允许降低符合条件学生的应评等级。测评结果将作为评定重庆大学各类奖学金及争先创优评比的主要依据。

1、每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由各年级按《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综合测评,并按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奖学金评定。

2、综合奖学金由各年级组织学生按班评定。 3、新入学学生第一学期不评综合奖学金。

第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采用绩点制方法计算,测评内容包括学生的德育、智育、体育、综合技能四个方面的表现。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绩点D*25%+智育测评成绩绩点Z*70%+体育测评成绩绩点T*5%+综合技能加分J

第四条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同的同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列名次可参考智育测评绩点。

第二章 德育测评

第一条 德育测评成绩d由德育基础分d1、德育奖励分d2、德育扣分d3三部分组成,d= d1+d2-d3。

第二条 德育测评成绩绩点D=(d-60)*0.1+1,d<50,D为0。 第三条 德育基础分d1(满分60分),先由学生本人自我陈述,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在学生自我陈述的基础上采用十分制进行评分。

德育基础分 (一)爱国爱党,集体观念(10分) (二)知法守法,遵守纪律(10分) (三)勤奋学习,自觉自律(10分) (四)综合能力(组织、协调、交际、沟通、应变等能力)(10分) (五)文明礼貌,诚实守信(10分) (六)勤于实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社会实践等)(10分) (一)爱国爱党,集体观念(10分)

自我陈述 小组评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积极主动且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政治思想严格要求,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参加班、团活动。坚持原则,是非观念清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关心集体,以集体、全局利益为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为集体争取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2ygf3752ly5kaxd91bwp423gj8gjlb00l3s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