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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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作业指导书
精密数控综合加工中心品质管理工作细则 文档仅供参考 文件编号
精密数控综合加工中心
制程检验作业指导书
版本/版次:A/1 总页数:5页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编制: 审核: 2020年4月19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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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仅供参考 版本/版次 页 次 生效日期 A/1 2/5 文件修改记录 页次 版本/版次 总页数 制定/修订日期 修订内容摘要 制 定 审 核 2020年4月19日
批 准 3 文档仅供参考
精密数控综合加工中心品质管理工作细则 文件编号 制程检验作业指导书 版本/版次 A/1 页 次 3/5 生效日期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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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仅供参考 1、目的:本作业指导书是为规范制程检验的流程以及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确保公司产品在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2、适用范围:所有产品的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按此作业指导书执行。 3.职责和权限 3.1、品保部负责产品加工过程的各工序的首件确认和制程巡检; 3.2、车间技术员或操作员负责首件的自检和送检,负责处理品保部判定的不合格品;负责生产现场的不良品标识。 4.程序 4.1首件检验 4.1.1、首件检验的时机: 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必须做首检; B)停机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必须做首检; C)机器设备修理后或夹具修理后,必须首检; D)正常生产时,换生产其它产品时,必须做首检; E)临时要求做首件的情况。 4.1.2、车间按订单要求进行安排生产时,如有4.1.1的情况时,由车间技术员或班组长先自行调整好设备和夹具试生产3-5PCS产品进行自行确认,经自行确认合格后,开出《首件检验报告》和产品传递给车间质检人员进行确认,经车间质检人员确定合格后,签样和签报告后,才可批量生产。而且把签样和报告置于设备的明显处,便于自检。如果车间质检确定为不合格时,车间技术员或班组长必须调机或找相关人员跟踪解决,直至合格后才可批量生产。 4.2制程巡检 4.2.1制程巡检的时机与频次 A)当首件判定合格后,质检员必须对生产过程的各工序进行巡回检查,主要是经过技术要求 、图纸和作业指导书对生产过程产品进行判定,指导员工进行有效生产; 制 定 审 核 2020年4月19日
批 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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