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编制单位: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简本)
二零一零年九月
1 总则
1.1 项目背景
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选址于中山市古镇曹三工业大道北东二路11号(地理坐标为:E113°37′36.85″,N22°12′09.70″),地理位置图见图1.2-1,是一个以五金配件表面处理加工为主的新建企业。预计年加工五金配件15万件。为了共同维护环境,使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一切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均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调研和现场勘查,按照有关法规,在现场调查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出本报告书。
1.2评价目的和原则
1.2.1评价目的
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目的是查清该项目拟选址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针对本项目工程特点及产生的环境污染特征,分析并预测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对不利影响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措施及对策,通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方面的分析,最后在环境方面对该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可行作出明确的结论,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2.1评价原则
严格执行我国宪法及现行法律有关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认真贯彻国务院、全国环境保护委员会、国家环保部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等颁布施行的有关行政法规、法令的精神;正确执行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法规,充分遵循我国有关部门颁
布的环境保护技术政策,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开展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有关部门决策、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和建设项目建成后的内外环境管理等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充分考虑本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及运营期对其周围环境尤其是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坚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等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使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促进当地经济、环境、社会三个效益的统一与协调发展。
1.3编制依据(略) 1.4环境评价标准
1.4.1质量标准
(1)项目的直接纳污水体为拱北河,根据《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号),纳污河道拱北河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2)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000年修改版)中的二级标准,其中苯、二甲苯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甲苯参照执行《前苏联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CH245-71)居民区大气中甲苯的最大允许浓度。
(3)根据《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中府办[2003]4号)的环境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属声环境质量3类区,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1.4.2排放标准
(1)生产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一级标准(第二时段);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三级
标准(第二时段)。
(2)《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第二时段)、《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1.5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1.5.1污染控制目标
建设项目排放废水中的CODCr、石油类为本评价的主要污染控制目标。
1.5.2环境敏感点
水环境敏感点为拱北河。
大气环境敏感点:主要为受影响范围内附近的工业区。2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区,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230米。各环境敏感点与项目的方位、距离关系见表1.5-2所示。
表1.5-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1.5.3 环境保护目标
1.6评价等级及评价因子
1.6.1评价等级
(1)水环境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项目日总废水排放量约13.6吨(间歇排放的除外)。该废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为中等,项目生产废水外排入拱北河,拱北河为中河,且属Ⅲ类水质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原则及项目的工程情况,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从简。
(2)大气环境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喷漆工序有机废气、喷粉过程少量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和VOCs、烘干炉少量产生烟气、少量硫酸雾等。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规定的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原则和方法,确定该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为三级。
(3)噪声
本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有运输工具装卸原料过程、烤炉、喷枪和风机,附近200米范围没有居民区等敏感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噪声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4)风险
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有关规定,将本项目的风险评价级别定为二级。
1.6.2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该项目评价区域位于平原地区,以建设项目选址所在地为中心,以主导风向为轴线边长5km的矩形区域作为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外排废水的受纳水体为拱北河,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拱北河,生活污水由市政管网进入古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根据本项目的排水去向和排水性质,水环境的调查与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排污口上下游各3km。
(3)声环境评价范围
以厂界噪声评价为主,评价范围为厂界外1m包络线以内。
1.6.3评价因子
(1)地表水
现状评价因子:水温、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总锌。
影响评价因子:化学需氧量。 (2)大气
①现状评价评价因子:苯、甲苯、二甲苯、SO2、NO2、PM10。
②影响预测评价因子:苯、甲苯、二甲苯。 (3)噪声
现状评价因子:现等效连续A声级(LeqdB(A))。
2 项目概况
2.1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建设情况
2.1.1 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
(2)项目地点:中山市古镇曹三工业大道北东二路11号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475平方米,建筑面积1475平方米,总投资80万元。 (5)法人代表:陈长能
(6)生产规模:年加工五金配件15万件
(7)项目定员:建设项目有员工5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8)生产制度:每天生产8小时,每年生产300天。
2.1.2主要生产设备
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新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2.1-2。
表2.1-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2.1.3主要原材料和产品
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为五金配件,产量为15万件/年。项目主要原材料及消耗情况见表2.1-3。
表2.1-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
2.1.4主要工艺流程
1)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不含电镀程序),生产工艺流程图详见图2.1-1。
图2.1-1 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的生产流程
2.2 项目公用工程概况 2.2.1供电
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的电力均由地方电网供应,年耗电量约为8万度。面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喷粉烤炉使用木柴作为燃料,分别消耗天然气1.5吨/年和20吨/年。
2.2.2给排水
项目位于古镇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约5.6吨/日、清洗废水排放量为8吨/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进入古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下水道排入拱北河。
3 工程分析
3.1污染源分析
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的主要为五金配件。其主要工作为对五金配件进行除油、除锈、表调、磷化、喷粉、喷漆和包装。 3.1.2项目大气污染物产生概况
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有:硫酸使用过程产生的硫酸雾废气、喷漆工序所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苯系物)、喷粉工序粉尘、喷粉烤炉燃柴烟气、喷粉固化过程少量有机废气(VOCs),喷漆过程烘干的面包炉少量燃天然气废气。 3.1.3项目水污染物产生概况
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日排废水量约为13.6吨,其中:生活污水约5.6吨/日、清洗废水排放量为8吨/日。生活污水现通过厂内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古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清洗废水由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1.4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概况
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弃原料桶,木柴灰渣,除油和除锈工序废液,除油、除锈、表调和磷化池清渣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以及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 3.1.5项目噪声产生概况
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的具体噪声源及其噪声强度如表3.1-6所示。另外,原材料、半成品以及产品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约70~80dB(A)的交通噪声。
表3-5 项目生产设备的噪声值(离声源1米处) dB(A)
3.1.6项目营运期污染源汇总
根据以上工程分析,对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的主要污染源进行统计,见表3.1-7。
表3.1-7 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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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污染源治理措施及污染控制分析
4.1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及污染控制分析
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有:硫酸使用过程产生的少量硫酸雾、喷漆工序所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苯系物)、喷粉工序粉尘、喷粉烤炉烟气、喷粉固化过程少量有机废气(VOCs)。本项目对产生的各种废气的治理措施如下:
(1)酸雾
由于硫酸为难挥发性酸,且浓度较低,产生的硫酸雾量少,浓度很低,经加强车间通风后对附近环境影响不大。
(2)喷漆有机废气
喷漆过程有机废气经水帘柜+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3)喷粉粉尘
项目在喷粉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发生量约占喷粉的5%,喷粉过程安装布袋除尘装置,回收率达85%以上,回收的喷粉将由喷粉生产厂家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余少量粉尘由抽风机抽出厂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少。喷粉粉尘不设废气排放筒。
(4)烘干炉废气:
喷粉烤炉烟尘:项目烘干炉年消耗木柴20吨,由于项目烘干炉燃用的为木柴,不是木糠和木屑,所以产生的烟尘量较小,根据类比,产生的烟尘量约为0.24吨/年。经水喷淋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5)喷粉和烘干工序VOC:由于喷粉粉末为环氧树脂类,故喷粉和烘干过程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气体—VOC,喷粉过程为常温,烘干温度约为40度,烘干时间约5分钟,所以产生的VOC量很少,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厂方应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将大气污染物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若能做好其治理措施,将会减少对周围环境和车间员工所产生的影响。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4.2项目废水治理措施及污染控制分析
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
水帘柜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古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由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拱北河;水帘柜废水交有相应资质的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外运处理。
4.3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及污染控制分析
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不良产品、包装废料、木柴灰渣、表调池、除油池和磷化池清渣过程中产生的废渣、饱和活性炭以及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堆放点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以免发生恶臭,孳生蚊蝇;不良产品和一般包装废料能回收利用的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危险废物要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4.4项目噪声治理措施及污染控制分析
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喷枪等生产设备以及风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约80dB(A)的生产噪声;货物的搬运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影响周围声学环境。对于高噪声如冲床、攻牙机、车床以及空压机建议采取适当的隔音降噪的措施,同时采取密封门窗、减震等消声措施。对于产生高噪声的车间夜间不生产。项目若做好厂内绿化带建设,落实环保管理工作,厂家落实做好降噪措施,若能达标排放,则对周围环境和车间员工影响不大;但若直接排放,将对周围环境和车间员工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4.5项目污染源治理措施汇总
表4-1 项目污染源治理措施汇总表
5 项目周围区域和环境概况(略) 6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
6.1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由监测数据来看,项目所在区域的水质现状无明显的波动规律,有部分断面的部分指标出现超标,主要为溶解氧、总磷和石油类超标,溶解氧、总磷超标原因可能是所在区域的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排入拱北河所致,石油类超标可能为过往船只排入油类引起,建议有关部门加快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水管网的建设,尽快收集附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进行区域削减,同时加强对过往船只的监管。
6.2环境空气现状调查与评价
大气监测结果表明:除A1和A1测点在2009年3月9日~2009年3月11日测得PM10浓度超标外,其余各测点的的SO2、NO2以及PM10的测出值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超标原因可能是附近工地当日施工扬尘和附近工厂生产粉尘造成。
6.3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项目周围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所有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
图6-1
水气监测布点图
7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1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预测计算:涨潮时,在正常排放情况下,CODCr的增值范围在0.0000-0.0095mg/L,占Ⅲ类标准限值的0%-0.048%;在事故排放情况下,CODCr的增值范围在0.0000-0.0286mg/L,占Ⅲ类标准限值的0%-0.143%。
退潮时,在正常排放情况下,CODCr的增值范围在0.0000-0.0050mg/L,占Ⅲ类标准限值的0%-0.025%;在事故排放情况下,CODCr的增值范围在0.0000-0.0152mg/L,占Ⅲ类标准限值的0%-0.076%。
由上分析可知,CODCr在拱北河涨潮时对受纳水体的贡献值均较退潮时要大;正常及事故情况下,CODCr的增值占Ⅲ类标准限值较小。可见,项目外排污水对拱北河的影响较小,但项目也必须严格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得到达标治理,坚决杜绝建设项目的污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
7.2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废气经处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较小。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这样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7.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并结合类比调查方法确定建设项目的噪声源强。根据环境噪声现状调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噪声现状质量较好,均达到了评价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9-2008)中规定,每天接触噪声的工种,车间的噪声卫生标准为85dB(A),所以要采取各种隔音、消声、吸声和减震等有效措施,使厂房或露天高噪声设备的声源大大低于85dB(A),并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附近厂企的噪声排放管理,以促使区域声环境达到(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7.4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评价
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不良产品、包装废料、表调池、除油池和磷化池清渣过程中产生的废渣、饱和活性炭以及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堆放点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以免发生恶臭,孳生蚊蝇;不良产品和一般包装废料能回收利用的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版),工序废液(HW17表面处理废物)、废渣(HW17表面处理废物)、污泥(HW17表面处理废物)为危险废物,油漆和天那水罐(HW12染料、涂料废物)、废气处理产生的饱和活性炭(HW12染料、涂料废物)为危险废物,要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从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但必须作及时的处理与处置。
8 项目风险分析及评价
本项目在实施风险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后,企业的应急处理事故能力对突发性事故是可以控制的,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硫酸有腐蚀性,天那水有毒性,但是使用量和存储量都较少,其他物质化学性质为稳定、无毒。故本项目的储存场所和生产场所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因此,总的来说,其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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