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费。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由( )规定。
第四十五条 ( )人民政府在( )中将义务教育( )。
( )编制预算,除向( )和( )倾斜外,应当( )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第四十六条 ( )、( )、( )规范财政( ),加大( )和规( )支付,( )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对( )的投入。( )确保将( )的( )按照规定用于( )。
第四十七条 ( )和( )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扶持( )、( )实施义务教育。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 )和( )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 )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 )。
第四十九条 义务教育( )严格按照( )用于( );任何( )和( )不得侵占、挪用( ),不得向学校( )或者( )。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 )的( )和(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 )有关部门和( )违反本法第六章的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 )和(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 )
(二)( )的;
(三)( );
(四)( )。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高等教育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填空(8)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