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四)外交监督权。根据宪法规定,国会对总统的外交决策拥有的监督权包括:对外宣战须经国会批准;总统与外国签订的条约须经参议院2/3多数批准;总统提名的驻外大使、公使、领事须经参议院多数同意。
(五)调查权。这是国会监督总统及行政部门行为的重要手段。该项权力在宪法中并未规定,而是从国会的立法权中所引申,并为联邦最高法院所认可。国会调查权往往授予现有的或专门设立的委员会,调查方式主要采用听证会。最著名的是参议院水门委员会对“水门事件”的调查和国会两院联合委员会对“伊朗门”事件的调查,曾迫使包括总统在内的一大批高级官员辞职。
(六)弹劾权。根据联邦宪法规定,国会有权对犯叛国罪、贿赂罪或其他重罪和轻罪的总统、副总统和合众国的所有文职官员进行弹劾。弹劾案先由一个委员会进行调查,然后由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批准进行弹劾的指控报告,如通过,则由众议院通过决议正式提起指控,然后由参议院进行审判,由出席参议员的2/3多数票决定是否有罪。判决有罪的处罚为免职和剥夺其再任联邦职务的资格。弹劾权是一项极具威慑力却又难以行使的权力,美国建国以来仅有12人正式受到众议院弹劾并由参议院审判。其中法官9人,参议员1人,部长1人,总统1人。安德鲁〃约翰逊是惟一受到众议院弹动并被参议院审判的总统,1868年他因违反《代职法》被众议院正式提起弹劾,结果参议院以一票之差被定为无罪。1974年尼克松因水门事件面临国会弹劾起诉时自行宣布辞职,他是第一位迫于弹劾压力而辞职的美国总统。由此可见,弹劾权是国会牵制行政权与司法权的一项重要机制。
——选摘自洪波主编:《世界政治制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8月第3版,P146—148
八、美国两大政党的起源与演变
美国是典型的两党政治,今日操纵美国政治的两大政党的形成经历了较为漫长的历史演变,大致可分四个阶段。
(一)联邦党和民主共和党的对立。美国政党的兴起源于批准1787年联邦宪法的斗争过程中联邦派与反联邦派的斗争。联邦派以汉密尔顿为首,代表东北部工商业和借贷资本家的利益;主张从宽解释宪法,加强联邦政府权力;主张保护关税,建立稳固的货币制度,自由发展资本主义;对外政策上,主张亲英,敌视法国大革命。反联邦派以杰斐逊为首,代表小农、手工业者和边民的利益;主张从严解释宪法,限制联邦政府权力;主张维护小生产者的利益;对外主张对英独立自主,同情法国革命。
(二)国民共和党与民主共和党的对立。“和谐时期”民主共和党因无反对党,内部开始分派,形成“老共和党人”和“新共和党人”,“老共和党人”从严解释宪法,维护州权;“新共和党人”主张从宽解释宪法。1824年总统选举,民主共和党推出四位总统候选人,结果,青年共和党人约翰〃昆西〃亚当斯当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高等教育第8课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5(9)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