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会员制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天津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是由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办的,并由其直接领导的自收自支的事业组织,是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唯一面向社会开放的综合性劳动保障咨询服务机构。第三条 本中心以“您的需要就是我们的追求”为服务宗旨,凭借丰富的专业人才优势、现代化的管理运营模式、人工及网络化的咨询服务方式为广大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会员提供各项高品质、专业化、权威性的劳动保障及其他相关管理内容的免费及优惠服务。
第二章 会员单位等级
第四条 凡承认本章程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提出申请,经本中心审核并自觉履行会员交费义务后,可成为本中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单位)。
第五条 会员单位分为四个等级,即顾问级会员、金卡级会员、银卡级会员、普卡级会员。不同级别的会员单位享受不同幅度的免费及优惠服务。
第三章 会员单位权利
第六条 本中心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的同时,接受会员单位的建议和监督。在一个服务年度内,不同级别的会员单位享受以下免费服务。
5、制定或修改劳动规章制度的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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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次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代理;
7、获得本中心网站企业会员专有用户名和密码,享受属于会员单位独有的网络服务:
(xx年度内,不同级别的会员单位享受以下服务的收费优惠(本条第(一)项中国际交流、省际调研考察和国家及本市有统一要求的除外),顾问级会员优惠3xx年费:
xx年费xx年费36xx年费24xx年费xx年度内有效。 第十一条 注意事项 (一)注册
第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人力资源管理现状诊断”是指应会员单位需求,对会员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状况进行诊断,帮助会员单位找出管理中的漏洞及其他问题。
第十七条 本章程是本中心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的基本准则,本中心将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和市场变化不断修正完善。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本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2xx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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