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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期知识点(招投标、信息披露、 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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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知识点汇编

(第九期)

目 录

※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1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9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1

2014年8月29日

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

※必须招标的项目: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第3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等特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7条)

※不进行招标的情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

1

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第6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实施条例第9条)

多选题: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条例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投标的情形是:(ABCD)

A.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B.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C.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D.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招标的种类: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10条)

※邀请招标的对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第17条)

2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实施条例第26条) 单选题: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B)。

A.1% B. 2% C. 5% D. 10%

※禁止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33条)

※招标标底及限价: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实施条例第27条节选)

判断题:招标人根据需要可以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投标无效的情形:

关系人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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