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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临期商品的处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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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商业集团文件

人集字[2007]第008号

关于临期商品的处理管理办法

各部门、各区域公司、各购物广场:

为加强商品管理力度,有效提升顾客服务水平、减少商品损耗,扩大“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商品”这一理念的积极影响,增强员工的商品质量意识并激发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热情,现针对临期商品的处理作如下规定:

一、商品验收日期规定: 品 类 保质期 天数≤3 3<天数≤7 7<天数≤15 食品 15<天数≤30 1个月<天数≤3个月 3个月<天数≤6个月 验收日期 第一天早上送货验收 前2天送货验收 前3天送货验收 前5天送货验收 前10天送货验收 前1个月送货验收 畅销品除外 备注 6个月<天数≤12个月 前2个月送货验收 12个月<天数 非食品 所有 前4个月送货验收 前1/3保质期内且在生产日期后一年内送货验收 二、临期商品撤架日期规定:

品类 保质期 天数≤7 7<天数≤15 15<天数≤30 停止销售时间 截止至保质期 保质期前2天内 保质期前3天内 保质期前7天内 保质期前15天内 保质期前30天内 备注 停止销售时间期限前应撤架,不可退换货的商品按以下方式进行清理 食品 1个月<天数≤3个月 3个月<天数≤6个月 6个月<天数≤12个月 12个月<天数≤24个月 保质期前90天内 非食品

三、临期商品清理

12个月<天数 36个月<天数 保质期前6个月内 保质期前12个月内 (一)、采购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需明文约定是否可以退换货或承担损耗率,明确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的处理。

(二)、配送中心及各分店收货部应严格按照上表对有使用期限的商品进行验收,并做好商品在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购物广场经营管控部每周组织各商品、职能部门进行一次商品质量大检查,商品部排面负责人和排面促销员每天对排面及库存商品进行自查,对发现的临期残损商品应马上下架分区域封存并制作临期残损商品明细单,汇总上报给相应的商品部主管。商品部门主管在接到明细以后需确认商品是否可以退换。(临期商品撤架日期规定参照上表)

1、对可退换的商品,商品部主管应在商品停止销售前三天(外区提前五天)通知供应商去分店退换商品,同时知会相应的品类采购。非直接退货商品,采购需在三个工作日回复分店处理意见。

2、不能退换的商品,且不影响到顾客消费安全的,商品部门主管需在商品停止销售前一周将明细提报给采购中心申请降价处理,并抄送分公司物价。采购中心需将处理方案在收到提报后7日内(非食品21天内)反馈给分店商品部,对同时抄送给分公司经营管控部。降价的幅度由临期残

损的具体情况而定;分店商品部在收到采购的处理意见当天即按照采购回复对临期商品进行清理,如果清理效果较差(时间过半,销售数量没有过半),可申报二次处理,所有临期商品原则上要在处理期全部清理完毕。未清理完毕的由分店制造报损单作报损处理,对报损的商品由分店财务部、经营管控部、收货部和商品部主管共同确认商品的残损值,内销员工或进行其它方式的处理。

3、不能退换且影响消费安全的商品,在临期撤架后由商品部主管制作报损单,分店店长签字确认后交由收货部报损,此类商品在报损后销毁并清理出商场。

4、财务中心在供应商结算时按照合同分担比例和分店提供的报损数据对供应商进行扣款;

(四)、不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

不可退货临期商品应提前申请处理。保质期为6个月以下(含6个月)、三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一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六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三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下(含两年)、一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五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八个月进行清理申报,采购中心在收到分店提报日起7天内(非食品在21天内)必须将处理方案反馈给分店商品部。 (五)冷冻食品退货处理按现行流程执行。

(六)、临期商品清理注意事项

1、可退货的临期商品,分店商品部需在采购要求的时间内将完成所有临期商品清退工作,并及时向采购反馈清退进度。

2、降价(买赠)清仓商品,必须在指定的区域进行销售,并明确标示出“清仓处理”等字样,此类促销商品不允许出现在排面上。

3、所有处理方案必须经区域采购经理审批后下发分店。如需负毛利操作必须按《关于规范负毛利操作流程的管理规定》(人集字[2006]第007号)流程审批。

4、所有报批邮件及批复邮件必须抄送给分公司经营管控部,以备监督

查处。

四、监督机制

1、分店应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陈列原则,对于未按照此原则进行商品陈列而引起的商品临期或过期,一律由门店相关管理人员全额承担损失。

2、分店质检员在卖场货架上发现过期的商品时,应出具实物负责人扣款分配表,经当事人确认交由人事录入扣款。

3、商品部门在申报临期商品明细时,如出现迟报、漏报或没有按要求操作导致临期商品无法在有效陈列期内清理完毕的,由部门责任人按进价全额买单,同时月度考核中扣1-2分。

4、采购中心接到分店提报的临期商品处理明细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可操作性方案的,由采购中心相关责任人承担此批临期商品的全部损失。

5、财务每月将临期商品清理的损失汇总计入门店商品损耗中,对门店进行考核。

注:“商品有效陈列期”即商品从进场陈列到临期撤架日 (附件:《正常商品报损流程》、《临期商品处理申请表》)

二00七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临期商品 管理 办法

拟 稿:肖科 打印:杨玲 校对:李宽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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