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综合治税的思考
忠县地方税务局乌杨税务所陈海林
论文背景: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存在着税种多、纳税人分布面广量大、税源零星分散、应税收入特别是应税个人的收入隐蔽性强、地税机关税源监控能力弱、征管力量相对不足,地税部门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和实现其职能的手段,难以解决税收征管面临的突出矛盾。另外,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成熟性和不平衡性,税源的多样性、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越来越明显,税源此消彼长、变动不居,掌控难度大大增加。再加上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健全和完善,纳税人税收法制观念淡薄,社会整体诚信纳税意识不强,偷、逃税手段呈现多样化、高智能化。从近年税务稽查的情况来分析,小税种占了查补税种的大部分,纳税人偷税手段越来越高明。
另一方面是许多部门把税收管理看成仅仅是税务机关的职责,忽视了 “税收是国家的税收,而不仅是税务部门的税收”这样一个实质以及协税护税的义务。导致地方税务机关“税源监控难,调查取证难,税收违法执行难”的三难局面。
内容提要:综合治税的基本宗旨在于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对税收的税源、税收违法犯罪现旬进行多层次、全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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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监控和治理。根本目的是在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前提下,运用行政主导和信息化手段,构建严密的税源监控网络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
本文分析了社会综合治税的法律依据和必然性,提出了政府政策保障、制度保障的综合治税领导体系以及加强部门配合的具体措施并强化地税内部治税的具体思考和设想。
关键词:法律依据、必然性、领导体系、税控网络 推行社会综合治税,以政府为龙头,提供政策、制度保障,以部门协作配合为辅助,提供司法等援助,是新形势下地税征收管理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县地税征管未来实际的选择。
一、 社会综合治税的法律依据与必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每个公民应当依法纳税,也有义务维护税收环境。地方政府是税务工作的领导者,也是社会综合治税的领导者,只有政府和各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税收工作,推进社会综合治税,才能保证税收的增长,净化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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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符合我国税收征管现状,符合国际税收惯例,具有极强的现实生命力,是税收征管工作自身发展的逻辑必然,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税收工作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面对复杂经济现象、解决复杂涉税行为的必然选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我国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与市场经济直接相关的经济生活方面,变化最为直接和显著。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产品结构与计划经济时期迥然不同,经济主体、产权主体、利益主体种类繁多,经营形式、交易形式、分配形式愈加复杂。市场经济分散经营决策、充分竞争、注重个体的特点,使经济行为、经济现象千头万绪。同时,市场经济活动的领域和范围、参与的主体和对象、交易的手段和方式种类繁多,而且花样不断翻新。市场活动所产生的信息数量极大,分散零乱,任何一个政府部门都难以全面控制和掌握。从税收管理上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加大了税收管理的难度。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降低税收成本,发挥税收职能的可靠途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更好地履行税收职能,加大税务管理的力度,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提高社会整体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的有效方式。
二、构建政府坚强领导、依法保障的综合治税领导体系。 社会综合治税是一个与各级党委政府、税务机关、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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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司法机关、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普遍联系的体系和网络。社会综合治税网络横到边,纵到底,从县级党委、政府到各个部门,到各乡镇政府党委、政府,一直贯穿到村委会、居委会,并在一些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实行税收委托代征。
首先是政府保障。其一就是政策保障。税收是财政收入
的主要来源,也具有调节经济的职能作用。近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的高幅度增长,更加充分的体现了地方工商税收在整个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一些农业大县和贫困县,地方工商税收收入随着农业税的减免从而占了整个财政收入的70%以上,政府的运转对地方税收的依靠越来越重。政府领导应加强对地方税的主观重视,树立税收财政的大观念,保障国家税收政策的全面执行。国家审计署对788家企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被调查的788家企业中,部分地方政府出资兴办的企业,少申报和少纳税情况严重;被调查的35个市中,19个存在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执行、越权减免税问题,46家企业亨受着地方政府越权批准的各类减免税政策。越权减免税已成为阻碍税收征管的重大隐患。
地方政府也是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维护者,没有减税免税的权利。一些地方政府对地方税收不够重视,没有认识到其重要地位,形成了恶性循环。一边花大力气引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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