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6 3 2 1 0.5 连续暴露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每月一次暴露 每年几次暴露 非常罕见地暴露 3、发生事故可能性造成的后果(C)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范围变化很大,所以规定分值为1-100。把需要治疗的轻微伤害或较小财产损失的分数规定为1,把造成多数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分数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在1-100之间,如表2-3所示。
表2-3发生事故可能性造成的后果(C)
分数值 100 40 15 7 3 1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灾难,数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财产损失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 严重,重伤,或较小的财产损21
失 重大,致残,或很小的财产损失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4、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经验,危险性分值在20分以下为低危险性;危险性分值在70-160之间,有显著的危险性,需要采取措施整改;危险性分值大于320,为极度危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彻底整改。
危险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
按危险性分值划分危险性等级的标准如表2-4所示
表2-4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 D值 >320 160-320 危险程度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风险等级 5 4 3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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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20-70 <2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2 1 (二)实例说明
实例1:某新建水库大坝工地,坝基两侧各有一座高30米以上陡峭山体,山体遍布松动的石块,工人每天需要在此进行石方开挖作业。评价这一操作条件的危险度。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山体松动的石块在雨后、大风或机械作业振动时就会滚落,如果防护不当会伤害作业人员,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属“可能,但不经常”,故其分值L=3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度(E)工人每天在此环境中工作,故其分值取E=6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如果发生危石滚落事故,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取C=15
D=L×E×C=3×6×15=270
危险分值D=270,处于160-320之间,危险等级属“高度危险,属立即整改”的范围。因此,应不断清理危石,加强作业区域防护,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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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决定风险是否承受的依据
“不可承受的风险”的确定要依据定义,即依据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和其制定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1、法律义务
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为用人单位提出了很多的要求,这些要求是不能违反的,违反了要求就构成了不可承受的危险。例如,让女工从事禁忌作业;在易发生高空坠物的场所工作的工人佩戴质量不合格的,不具备安全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安全帽;在有人作业的施工现场,基坑作业支护不当;起重机的钢丝绳强度不够;施工现场照明度不够;在洞室和容器内作业通风不够;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施工现场噪声、振动、粉尘浓度超标;高处作业防护不当等等。确定“不可承受的风险”还要结合行业的特点和特殊要求,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电力工程部分),就是由水利部组织审查,由建设部批准实施的一部行业标准,内容包括:水利工程勘察、水利工程规划;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施工、水利机械与金属结构;水环境影响评价与监测。其中水利工程施工包含:安全卫生规定;土石方工程;砌石工程;砼工程;砼防渗墙;灌浆工程与土工合成材料应用;单项工程施工;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等这些强制性条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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