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招商推介平台,争取签约、落地一批重大项目。将投资亿元以上招商和在谈项目纳入市重大招商项目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一对一”方式加强对接推介,提高项目履约率。一是推进卫东区丹尼斯购物广场、派德广场、悦来大酒店改造升级、石龙区中弘商务宾馆、宝丰县弘玉汝瓷改扩建、叶县九龙国际广场、郏县福万城、龙城花园、时代华庭等项目建设,力争2015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加快新华怡购城、鹰城商贸中心、鹰城(国际)商务中心、叶县云宫首府商务楼、汇通国际城、舞钢建业森林半岛二期、垭都水郡、方圆国际金融中心等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三是加快推进新华区西高皇片区、卫东恒温冷库改造、湛河红星美凯龙、宝丰宝酒文化园、万洋国际商业街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
早日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服务业专业园区
扶持培育10个有一定基础的服务业专业园区,近期重点培育的园区是:平顶山现代物流产业聚集区、平西铁路集装箱物流产业园、新华区农副产品物流园、大香山风景名胜区、鲁山“山、佛、汤”旅游产业聚集区、舞钢龙凤湖旅游渡假区、宝丰县文化创意产业园、郏县陶瓷产业园、大香山国学文化园、宝丰赵庄魔术产业园等。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引聚龙头企业,强化集聚融合,创新驱动和链条延伸,培育一批产业高效益、功能高复合、空间高密度、就业高容量的服务业集群。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六、培育壮大服务业重点企业
利用我市在旅游、文化、医药物流等领域骨干企业优势,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一批以品牌为龙头、资本为纽带,规模化、网络化经营的现代服务业企业集团。积极创建自主服务品牌,以六大行业为重点,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传统老字号企业改造提升,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引导鼓励服务业行业和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通过政府引导、优化环境、财政支持等措施,在现代物流、旅游产业,文化创意、现代商贸、住宿餐饮、地方金融、养老健康
服务等领域扶持20家服务业行业领军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七、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
以重点领域改革破除内在障碍,建立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推动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服务业全
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服务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一)创新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市场准入坚持“非禁即入、便民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基本原则,着力为服务业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准入环境。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服务行业和经营项目,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各方创业投资。对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设定的前置许可事项,在注册登记时,市场主体不需要提交相关批准文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设计咨询、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工程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和新型业态、新兴产业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和商贸服务、文化、旅游、健康服务、教育服务、家庭服务、体育、养老服务、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形式,参与相关公办机构改制重组。开展现代服务业试点改革,重点在二三产分离、农村金融、社会化办医、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等领域。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对企业投资建设的备案权一律下放到县(市、
区)、产业集聚区以及其它有备案权限的机构,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核准外,一律实行备案制,对确需核准的项目,明确权限、简化程序、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 (二)拓展服务业开放领域。积极承接服务业产业转移,在银行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文化旅游、科技、医疗、教育等领域,签约落地一批战略合作项目。大力引进高端人才、先进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争取跨国公司、央企、知名民营企业在市商务中心区设立地区总部和区域性研发、物流、销售、结算、后台服务中心。借助“华合论坛”、刘氏联谊会等开放平台,创新招商模式,采取领导招商、驻地招商、以商招商、开放招商、政企联合招商等形式,发挥企业在对外招商中的主体作用和商会协会的桥梁作用,面向境外和沿海地区,采取产业链招商、集群招商等模式,吸引战略投资者和行业龙
头企业参与“两区”、物流园区、文化园区、旅游景区等开发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八、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在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充实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和人员。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本行动计划确定的服务业重点工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建立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台账机制,建立工作进度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召开会议,由责任单位向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二是建立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存在问题集中解决机制;三是建立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机制,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工作进展情
况进行通报,对承担重点工作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部门和单位将提交市督查局进行督办。 (三)建立专项引导资金。借鉴兄弟地市经验做法,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服务
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的发展。
(四)加强人才保障。实施灵活柔性的人才政策,支持技术、专利、品牌入股,探索创新弹性编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形式,积极引进、培育高端服务业人才。开展多领域专题培训,全面提高服务业企
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五)健全统计考核体系。建立覆盖全行业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完善服务业核算体系,建立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季报制度,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对专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提高服务业在
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年终进行总评比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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