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 固定资产责任人因离职、调动、或者设备报废、更新等原因,使用人员需及时填写《IT类固定资产返还申请表》,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后,由信息中心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后可接收设备。
第二十五条 资产管理员做好资产划转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和要求,将《IT类资产变更表》(信息中心留一份,财务资产处留1份)及时送达财务人员。
第七章 固定资产报废
第二十六条 资产报废依据《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凡符合以下资产报废的条件均可申请。
㈠ 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无升级和维修价值。
㈡ 修理或改装费用超过或接近同等效能价值的设备。
㈢ 多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50%以上的。 ㈣ 设备属淘汰产品,主要配件已经停产,不能满足正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 报废流程: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信息中心派人对设备进行鉴定→经检查确实符合报废条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信息中心负责人和总会计师审批→申请人填写
《IT类固定资产返还申请表》将报废设备交至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对报废设备进行入库。
第二十八条 设备报废后处置:信息中心将报废设备集中后,对报废资产进行变卖,变卖所得交由财务部门入账。
第八章 固定资产赔偿
第二十九条 员工领用设备后应妥善保管。因个人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丢失需要赔偿。
第三十条 在正常办公条件下,因为持有人不能合理控制的因素(不可抗力) 造成的设备毁损或被盗,持有人应及时向信息中心填写《IT类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
第九章 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与领用
第三十一条 新采购固定资产不论价值大小、一律由资产管理员办理入库验收手续,仓库钥匙只能由资产管理员一人保管。
第三十二条 入库验收需凭供应商发票或者采购申请单内容,验收物资的规格、品牌、型号和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退回。
第三十三条 入库时资产管理员应填写《IT类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员按照《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资产卡片管理制度》和《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资产条形码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使用资产卡片录入固定资产的基本资料(包括编号、型号、规格、增加日期、使用部门等)。
第三十五条 报废的资产由信息中心收回,按《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信息中心资产管理员到财务处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第三十六条 所有资产领用均需出示经过批准后的《IT类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方可领用。
第三十七条 领用设备一律填写《IT类固定资产设备领用表》,并严格写明日期、领用物品规格、品牌、型号和数量,最后领用人签名。
第三十八条 资产管理员根据《IT类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在《IT类固定资产设备登记台帐》中应及时登记上帐,并做到帐实严格相符。
第三十九条 资产管理员根据《IT类固定资产设备领用表》在《IT类固定资产设备台帐》准确销账, 明确设备使用人员。
第四十条 对登记帐应及时保存和备份。
第十章 清 查
第四十一条 信息中心定期(一年一次)参加财务部门组织
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台帐、卡与实物相符。
第四十二条 资产管理员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闲置及待报废资产进行核实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编制资产处理方案,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第十一章 记录与存档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产生以下记录:《IT类固定资产申请购置表》、《IT类物质采购计划》、《信息中心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维护工单》、《IT类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台帐》、《IT类资产变更表》、《IT类固定资产借用申请表》、《IT类固定资产返还申请表》、《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IT类固定资产设备领用表》、《IT类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IT类固定资产设备登记台帐》。由信息中心存档,表样见附件。
第十九条 存档期限为三年。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由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提出,由信息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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