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联机空调系统 水(地)源热泵机组 2)空调输配系统 建筑面积<20000㎡ 3.45 3.20 (1).空调系统夏季冷冻水供、回水温差不小于5℃,冬季水供、回水温度不小于10℃。 (2).空调系统设计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第4.3.1条规定。详细如下:
a.只要求按季节进行供冷和供热转换的空气调节系统,应采用两管制水系统;当建筑内有些空气调节区需要全年供冷水,有些空气调节区则冷、热水定期交替供应时,可采用分区两管制水系统;当空调水系统需同时供冷或供热时,宜采用四管制水系统;
b.系统较小或各环路负荷特性或压力损失相差不大时,应采用变流量一级泵系统;单台水泵功率较大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在确保设备的适应性、控制方案可靠的前提下,可采用冷水机组和负荷侧均变流量的一级泵系统,且一级泵应采用调速泵;
c.系统作用半径较大、水流阻力较高时,应采用变流量二级泵系统。当各环路的设计水温一致且设计水流阻力接近时,二级泵宜集中设置;当各环路的设计水流阻力相差较大或各系统水温或温差要求不同时,宜按区域或支路系统分别设置二级泵。二级泵应采用调速泵;
d.区域供冷或超高层建筑空调冷水系统,可采用多级泵系统。且二级泵及负荷侧各级泵均应采用调速泵;
e.空气调节水系统的定压和膨胀,宜采用高位膨胀水箱方式。
(3).空调系统的冷、热水耗电输冷(热)比EC(H)R值应按下式计算并满足要求:
EC(H)R=0.003096∑(GH/ηb)/∑Q≤A(B+α∑L)/⊿T
(4).冷却水系统应具有过滤、缓蚀、阻垢、杀菌、灭藻等水处理功能,冷却塔采用开式冷却塔,设置平衡管,所选择的开式冷却塔的蒸发损失水量占冷却水补水量的比例大于80%,冷却塔补水总管上设置水流量计量装置。
3).通风与空调风系统
(1).酒店空调风系统,使用时间不同的区不应划分在同一个定风量全空气系统中。温度、温度等要求不同的空调区不应划分在同一个风系统中。
(2).全空气空调系统应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其最大可调新风比不低于75%。
(3).根据《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第4.3.30条规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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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排风热回收系统,热回收装置的额定热回收效率不低于60%。
(4).酒店空调风系统和通风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Ws)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第4.3.28条规定。详下表:
系统型式 机械通风系统 新风系统 商业、酒店建筑全空气系统 2.分体式空调 商铺、办公部分采用分体式空调,后期由主业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解决空调问题,设计仅预留室外机安装位置和用电负荷。对于用户购买的单元式空调机组或空调系统时,应符合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2010中关于能效比的规定一级要求,见下表:
空调器能效限定值
类型 整体式 分体式 6.5通风系统 1.自然通风措施
商铺、办公等房间采用自然通风。
地上各主要功能房间,其外窗(含透光门)及透光幕墙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均不小于该房间外墙面积的10%。否则设置机械通风系统,通风量为2次/h。 2.机械通风系统
设置机械通风的房间的风量如下表所示:
房间类型 汽车库 水泵房 变电站 柴油发电机排风(机组) 换气次数(次/h) 6 6 8 待机组确定后确定 36
Ws限值 0.27 0.24 0.30 额定制冷量(cc)W cc≤4500 4500<cc≤7100 4500<cc≤14000 能效比(EER)W/W 3.30 3.60 3.50 3.40
柴油发电机排风(机房) 储油间 卫生间 电梯机房 无外窗会议室 5 5 10 10 2 3.汽车库设置双速排风机,控制方式为根据CO浓度采用定时启、停控制。 4.热湿负荷、人员数量变化较大的场所,其机械通风系统的风机采用变频调整风机。 6.6保温(绝热)材料的选择
空调系统冷热水管道绝热厚度、空调风管绝热材料最小热阻的选择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第4.3.29条规定。 6.7环境控制
空调、通风系统应采取减震减噪措施。空调系统应采用环保冷媒。 6.8系统计量及控制要求
1.空调系统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或在机房集水器各支管上设置),并分楼层、分室内区域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
锅炉房、制冷机房、换热机房需进行能量计量,包括:用电量分项计量;燃料的消耗量;集中供热系统的供热量;补水量。 2.锅炉房、换热机房应设置气候补偿器。 3.监测与控制系统的设置。
(1).冷热源机房的控制功能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第4.5.5条规定。
(2).酒店中央空调系统设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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