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第四届讲解员大赛
活 动 方 案
为提高我区旅游导游、景区讲解人员的业务技能,展示我区导游、景区讲解员的风采和形象,优化旅游区(点)的服务,提升“山水苏州,人文吴中”的环太湖旅游形象,促进全区旅游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加速实现旅游强区的目标。经研究,决定举办“苏州市吴中区第四届讲解员大赛”。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组成
主 任:孙 卓 区委副书记 副主任:张炳华 区政府副区长
何 平 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秘书长:程 飞 区旅游局局长 成 员:姚善生 区委办副主任
席与翀 政府办副主任
周钰坪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吴 妤 团区委书记
王显军 吴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熙宗 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校长 鲍 羚 度假区经发局局长 盛林华 区旅游局副局长 唐峥嵘 区文化局副局长 周菊英 木渎镇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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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振荣 甪直镇党委委员 徐学明 东山镇党委委员 周晓春 金庭镇副镇长 徐永根 光福镇副镇长
周征岳 越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区司法局公证员2人
(二)决赛评委会组成
评 委:鲁 斌 江苏省旅游局人教处副处长
竺承政 原苏州市旅游局副局长,市吴文化研究
会副秘书长
薛德信 苏州市旅游局人教处处长
朱栋霖 苏州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周钰坪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唐峥嵘 区文化局副局长 张永康 区旅游局副局长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预赛的参赛对象为全区景区景点、旅行社及相关旅游企业的导游员、讲解员;决赛的参赛对象为通过预赛产生的前15名导游员、讲解员。
三、比赛项目
本次大赛比赛项目设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 (一)规定项目:
1、讲解。选手对某一景点或景物结合吴中民间故事典故进行限时讲解(4-5分钟)。
2、现场问答(决赛)。选手从题库中抽取2道题目(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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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问答题和选择题,由选手从主持人手中抽取)进行现场问答。
(二)自选项目:才艺表演。在规定时间内展示个人才艺(3-4分钟)。
四、决赛奖项的设定及奖金、奖品的设置
本次大赛决赛设选手个人金奖、银奖、铜奖各1名;组织奖1名。对金奖、银奖、铜奖获得者颁发奖杯和奖金(金奖奖金为3000元;银奖奖金为2000元;铜奖奖金为1000元);对组织奖获得者颁发奖杯;对决赛前10名选手授予“苏州市吴中区十佳讲解员”称号并颁发“苏州市吴中区十佳讲解员”证书和 500元奖金;对决赛第11-15名选手授予“苏州市吴中区优秀讲解员”称号并颁发“苏州市吴中区优秀讲解员”证书,每人颁发300元奖金;金奖获得者所在单位自然获得组织奖项。
五、组织方法
本次讲解员大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 决赛选手的产生
讲解员大赛通过设置度假区分赛区、木渎分赛区、甪直分赛区、东山分赛区、旅行社分赛区、吴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分赛区6个分赛区进行预赛,产生15名选手进入决赛。
(二) 决赛的组织方法
讲解员大赛决赛于2007年12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30举行,地点: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开发区龙翔路)。
1、参赛选手的赛前培训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入围决赛的15名选手进行赛前培训。 (1)培训时间: 2007年12月上旬。
(2)培训内容: 1)参赛选手衣着打扮的合理选择与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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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包括参赛选手上下赛场应注意的事项; 2)讲解技巧的运用,包括讲解声调语速的合理掌握,讲解过程中的前后衔接技巧,肢体语言的正确表达等; 3)参赛选手如何克服比赛中的紧张心理; 4)才艺表演中怎样具有独创性和新颖性; 5)其它相关事项。
2、审定
(1)审定题目库。由大赛组委会、评委分别对旅游局组织有关人员草拟的《苏州市吴中区讲解员大赛决赛试题库》进行审定,题型为问答题和选择题,内容范围为《吴中精粹》、《吴中民间故事》及有关导游员、讲解员应知应会常识。
(2)审定《苏州市吴中区讲解员大赛决赛评分标准》。由大赛组委会、评委分别对《苏州市吴中区讲解员大赛决赛评分标准》进行审定。
3、比赛监审组的设定
为加强对比赛的监督,确保比赛公开、公正、公平 ,决赛设比赛监审组,由区旅委、区旅游局、区公证处领导组成。
4、新闻媒体的邀请。邀请苏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苏州电视台生活咨询频道、苏州日报、姑苏晚报及城市商报等新闻媒体,委托区委宣传部负责。
5、主持人(2名)的选定由区旅游局负责。
6、礼仪小姐(6名)的聘请由区旅游局负责,中华园大饭店配合。
7、会场及氛围布置
(1)决赛会场外进行环境布置,决赛会场、舞台、后墙等布置由区旅游局负责,区职教中心校配合。后侧布置6个赛区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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