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建筑施工图
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建质[2014]6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4.01.10 【实施日期】2014.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建质〔2014〕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13〕37号)要求,做好绿色建筑行动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我厅组织编写了《安徽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现予以印发,并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请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宣贯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与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颜大为 1 / 3
联系电话(传真):0551-62871536,62615198
附件:《安徽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
2014年1月10日
附件:
安徽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
2014年1月
安徽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填表总说明
1. 本表为绿色建筑进行施工图审查时,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及《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 229-2010,对《评价标准》中的各相关条文在施工图中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
2. 表1.1-表1.7为居住建筑填写内容,表2.1-表2.7为公共建筑填写内容; 3. 表中项目简介、设计满足项及设计措施由设计单位或绿建咨询单位填写,对设计满足选项,需介绍设计措施、有关数据计算结果,或指向相关证明文件,或附相关计算书等资料,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须同步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备查; 4. 表中编号和审查结论相关内容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填写;
5. 表中各类别条文均不含设计阶段不参评条款,不同星级需满足条文项数已在汇总表中按比例调整;如因项目自身特点,按《评价标准》规定可不参与评价的条文,则需满足项数的要求可按《评价标准》规定调整,并在汇总表中说明不参评项情况。 2 / 3
表1.1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建筑专业(居住建筑)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筑类型 高层□ 中高层□ 多层□ 其它_______ 设计单位 绿建咨询单位 星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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