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调查表
1.失足青少年:曾因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受过国家法律或行政处罚的,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
2.失管青少年:因父母离异、去世、服刑、外出打工等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监护人职能缺失或无法确定监护人的不满16周岁的青少年。
3.失学青少年:年龄在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家庭和本人多方面原因而失学、辍学、弃学的未成年人。
4.失业青年:城市、城镇完成义务教育未再升学的,本人愿意并有能力通过劳动获取报酬,而找不到工作的,或曾经有工作,因本人、家庭、社会等各种原因而失去工作的,年满16周岁不满28周岁的(重点是未再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生活困难的青年。
5.失亲青少年:失去双亲而其他法定监护人缺失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附件1
“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调查登记表
填表时间:2014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户 籍 所在地 家庭年 收入(元) 出生年月 (年龄) 民 族 健康状况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社区) □双亲家庭 □父母离异 □单亲家庭 □无父母家庭 □无监护人 (可多选) □失足青少年 □失管青少年 家庭状况 所属类别 □失学青少年 □失业青年 □失亲青少年 (可多选) □家庭经济困难 □家庭成员缺失 □家庭管教不力 形成现状 原 因 □自身文化程度低 □自身体力智力原因 □沉迷游戏娱乐场所 □无就业技能 □结识社会不良青少年 □其它(请说明) (可多选) 注:填表对象为本乡镇(街道)的“五失”青少年;请在认同的选项上划“√”
附件2
“五失”青少年个案调查问卷
调查单位: 姓 名 民 族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家庭状况 性 别 户 籍 所在地 家庭年 收入(元) □双亲家庭 □单亲家庭 □父母离异 □无父母家庭 □无监护人 (可多选) 出生年月 (年龄) 健康状况 联系电话 □失足青少年 □失管青少年 所属类别 □失学青少年 □失业青年 □失亲青少年 (可多选) □家庭经济困难 □家庭成员缺失 □家庭管教不力 □自身文化程度低 □自身体力智力原因 形成现状 □沉迷游戏娱乐场所 □无就业技能 原 因 □结识社会不良青少年 □其它(请说明) (可多选) 需帮扶解决 问 题 其它需要 说明的问题 参加调查 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问卷由调查人员在所确定的五个村(社区)中每村(社区)选择两名以上“五失”青少年进行调查;请在认同的选项上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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