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多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行车安全,不带病出车,,有故障及时排除,不影响用车。
4、不准酒后驾车,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4、做好行车记录,节约开支。
5、坚持全天候待命,有事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
6、车辆维修应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定点维修,并实行定点加油。 7、车辆统一调配,确保公务用车。严禁司机私自出车、车辆外借。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钥匙及行驶证交给管理人员 8、经常保持车辆清洁、车况良好。
9、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10、 公司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公司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员签字确认),次日将行车记录交管理人员审核签章。每月末按乘坐人或部门统计当月行车里程总数,各部门合计数应与当月总行驶里程一致,不一致则由驾驶员承担多余里程。
11、 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当月罚款金额超过60元的,超过部分不予报销。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司机承担责任和后果。
12、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13、 公司每月给予司机手机补贴50元。任何时候,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当月三次以上通讯联系不上,取消该月手机使用补贴费。
14、 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2000元,年终奖发放时兑现。若发生交通事故,经车辆保险部门理赔后公司仍要承担损失的,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取消奖励;损失2000元以内的,减去实际损失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奖励。 15、 综合部每年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下一年调整岗位工资的依据之一。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16、 费用报销:司机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再交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原则上一周报销一次。每月末汇报当月报销情况,以及停车费、过路费使用人。
17、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对车辆出现的一般问题应及时自行排除。
18、 做好保密工作。工作期间不打听领导办事内容,不外传领导在车上的谈话内容。
19、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二、附则:
1、 本规章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2、 根据业务的发展和运营需要,公司随时可能添加或删改各岗位(部门)的职责内容,相关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重,通力协作、共谋发展; 3、根据本规章分工要求,各部门主管应制订详细的部门内部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 将权责落实到每一岗位每一员工,激发所有部门成员的个人潜能和工作积极性,避免出现“有岗无责”或“人浮于事”的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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