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招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制度主要涉及从招聘计划编制到正式录用的相关规定,其目的是使招聘工 作顺利有序完成。
第二条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除总经理以外的所有人员招聘。
第二章人员需求计划
第三条 人员需求计划编制依据
(一)职能部门的人员按各部门岗位设置和工作量的大小按需配置。 (二)设计部的人员根据项目的工作量在项目开工前配置,项目结束后解散
。
(三)各部门可根据拟建项目的人员需求,提前3个月进行人员储备。 第四条 人员需求计划编制程序
(一)公司各部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编制的依据确定下一项目本部门人员 编制和工资总额,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提交综合办,呈总经理审定。
(二)在人事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工作需要,需要超计划扩编增员或进 行人员储备的,须先提出申请,填写《计划外增员申请表》,设计部内部如可 调配,设计部主管领导同意后直接调配,如无人可调配,设计部领导同意后, 将外部进行招聘。
第二章 招聘管理
第五条 招聘程序
招聘准备阶段
签定劳动合同 转正 试用 岗前培训 体检 发布招聘信息 初选 面试 笔试 公司领导面试 报综合办 第六条 准备阶段
1.
根据核准的人员需求计划和岗位职责说明书确定招聘的岗位、人数、任职要求 (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和工作经验等),报综合办公室;
2.确定复试和面试内容;
3.如新增岗位,综合办须在招聘前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新设岗位的岗位说明 书。
第七条 信息发布
1. 协助综合办负责发布招聘信息。 2.招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简介。公司简介要用简练概括的语言描述出公司的整体形象,便于 应聘者了解公司。如属内部竞聘,此项应改为招聘目的。招聘职位描述,包括 岗位职责、薪资标准、工作地点等;
2)对应聘人员的要求,包括招聘人数、性别、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其 他要求等;
3)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4)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5) 其他注意事项。 第八条 初选
1.初选原则:初选必须按照岗位要求提出的招聘条件进行筛选。对特别优 秀者除年龄可放宽以外,其他条件不得突破。
2.初选方法:综合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初选,并交用人部门,由 总经理会同用人部门一起进行初选。
3.初选比例
初选人数为实际招聘人数的5—10倍,初选后淘汰1/3-1/2。 第九条 面试
1. 通过笔试者即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1-2次。 2.管理人员的面试须有公司领导、行政部负责人、人事专员参加,按照《 管理人员面试记录评分表》进行评分。其余人员的面试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行 政部负责人、人事专员参加,按照《应聘者面谈记录评分表》进行评分。
3.面试前的准备
1)阅读资料。面试者仔细阅读进入面试的应聘者的应聘资料和笔试答卷, 了解面试者的基本情况。
2)确定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主要有:根据面试问题提纲提问、进行情景模 拟问答等。
3)布置面试环境。 4 .正式面试
1)初始阶段。此阶段为获取信息阶段,首先面谈一些最基本、最一般的问 题,以获得申请人的工作经验、教育背景、个人因素等信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可考虑予以淘汰:
a.以前换过5个以上工作单位,经常跳槽者,不会安心工作; b.面谈内容与应聘资料出入很大; c.其他情况。
2)进一步阶段。此阶段主要就应聘者工作的动机及行为等方面作进一步的 探讨。
3)深入面谈:
综合应聘者笔试、前两阶段面谈情况有必要可对应聘者作深入面谈。
5.面试评价
面试结束后,面试人根据面试记录以及总体印象填写《面试评分表》。对 应聘者分别作出评分,得出平均分后填写到《应聘者考核登记表》。
第十条 笔试
1.笔试内容。所有应聘人员均要进行相应笔试,测试内容要求: 1)管理人员主要测试管理知识和领导风格取向, 技术管理人员还须加试相关专业知识。
2)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预算人员、质安员、财务人员、人力资源专员 )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和计算机能力。
3)行政服务类人员主要测试基本综合素质。 2、 组织笔试工作流程
1)试卷设计:管理人员试卷由公司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试卷设计,技术 人员试卷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提供,行政服务类人员试卷由综合办提供。
2)考试安排:包括考试地点、考试/监考人员安排。 3) 阅卷:由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阅卷及评分。 3 .笔试结果处理
人事专员将应聘者笔试成绩分别登记在《应聘者考核登记表》上,凡笔试 成绩不满60分者,予以淘汰。
第十一条 笔试、面试综合评定
1. 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算出综合得分,分数由高到低排列。 2.综合办会同用人部门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对笔试、面试综合结果进行评议 ,按照实招的1.5-2倍人数确定进入公司领导面试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领导面试
公司领导对进入最后面试程序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 第十三条 报综合办公室
将招聘结果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对所有参加招聘的人员进行回复 ,并安排拟录用人员的体检和岗前培训。
第十四条 试用
1.岗前培训时间为一周,对岗前培训合格者可进行正式试用,试用期开始 后开始计薪。
2.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 第十五条 转正
1.转正程序。试用期间试用员工主管部门主动跟踪考评试用人员,及时指 出须改进之处。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向行政部提出转正意向,填写《员工转正 申请表》,提交试用期间工作总结,由用人部门进行评议,按层级管理原则审 定后确定。
2.试用期工作总结须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对公司的认知、工作的成绩、 工作的不足、对公司各方面工作的建议。
3 试用转正评议内容: 考核项目 是否基本融 入公司 所占比例 考核部门 考核具体内容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情况 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情况 30% 行政部 对公司事项的知悉情况 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情况 对照岗位职责书对工作能力做 出评价 工作能力是否满 足岗位要求 4
或结束试用。
70% 用人部门
转正考核须各项达到优良方能予以转正,否则要求试用人员改进,延长试用期 5
经评议合格的人员从转正批准之日起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进入劳动合同 管理程序。
第三章 员工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
员工档案管理是指员工进入公司后建立的人事档案管理。员工档案属公司“秘 密”级资料,由综合办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
员工从签订试用协议起开始建档,员工档案要素分为基本要素及特殊要素,具 体要素如下:
(一)基本要素:
1. 个人简历和应聘登记表
2.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资格 证书复印件
试用期
3. 面谈记录评分表
4. 笔试考卷及分数 5. 体检报告 6. 试用人员登记表 7. 试用协议
8. 试用期间跟踪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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