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推进流通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和内外贸业务相互融合的发展趋势,实现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的统一管理,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形成。
3、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职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权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对计划生育机构的名称进行调整,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 四、2008年机构改革 (一)时代背景
这次机构改革是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一次重要改革,是以往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天津市机构改革从2008年4月开始准备,2009年9月进入实施阶段,分步骤开展了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并对市委工作体制进行了调整。 (二)改革的目标
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改革的基本原则
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相衔接,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从实际出发,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务院对天津
城市功能的定位,努力构建符合天津市发展要求、体现城乡一体化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妥推进,切实解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突出问题。 (四)改革的重点
1、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应由企业自主决定和宜由市场中介组织承担的事务,交由企业自主决定和市场中介组织承担。进一步加强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管理,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执法和监管体系建设,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2、理顺职责关系。确定政府部门职责分工,调整和整合相关部门和职能,切实解决政府部门职责不清、分工过细、职能交叉和关系不顺等问题。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调整优化组织结构。围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统筹城乡发展、更加注重民计民生,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对政府序列外设置的行政机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梳理,根据其承担的职责任务,明确其机构性质,该纳入政府序列的纳入政府序列,该合并的合并,该撤销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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