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副总经理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监督人;其他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对所管辖业务及分管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的职业危害防治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与职业卫生”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四条 本制度对公司、安全质量部、承包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进行规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第五条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部门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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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职责
1.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3.设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工作。
4.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督促、检查各项目参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对参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组织建立并实施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8.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 第七条 分管职业卫生副总经理职责
1.协助总经理抓好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人员职责,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并督促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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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公司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并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4.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
5.经常听取部门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召开有关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职业危害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落实对应部门按期解决。
6.组织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和档案。
7.科学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条 安全质量部职责
1.负责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拟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协助分管职业卫生副总经理开展职业卫生工作。
2.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安全、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以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执行。
3.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体检,及时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并妥善处置。
4.组织公司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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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检查各单位履行职业卫生职责情况,定期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对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要书面报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责令隐患单位采取防范措施。
6.组织调查、分析、处理职业危害事故,拟定改进措施,检查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7.参与审查建设项目采取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或材料。 8.督促各单位按照采购计划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职业危害防护设备、用品、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配有相关的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安全标签。
9.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和档案等工作。 第九条 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
2.组织参与公司员工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5.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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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修订,落实监测与评价工作,并督促参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等工作。
7.落实公司制定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负责“三同时”的具体管理。
8.负责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和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 承包单位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把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具体环节。
2.组织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3.发放员工防护用品,落实按操作规程要求,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定期组织检查,发现设备、防护设施及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公司有关部门。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第十一条 职业危害岗位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对本岗位的职业危害防治负直接责任。
2.学习并掌握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及安全保护的知识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熟悉本岗位的职业危害注意事项,严格遵守职业危害相关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自觉接受各级职业危害防治专项检查和培训,主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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