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起草部门 起草时间 修订部门 分发部门 变更原因 门店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 质管部 起草人 批准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修订日期 编号 批准人 批准日期 保管部门 第1 页 共2页 根据2013年修订版GSP管理规范要求 1. 目的:建立药品陈列检查操作规程,规范药品摆放工作,保证药品质量,方便顾客购买药品。
2. 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门店药品陈列和检查工作的全过程。 4. 责任:门店营业员。 5. 内容:
5.1营业员应按照药品剂型、用途及贮存要求分类陈列;设立醒目标志,类别标签要求字迹清晰、放置准确;药品陈列于销售柜台或货架上,摆放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
5.2 陈列时药品分类要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专用标志;处方药不得采取开架自选的方式进行陈列和销售;外用药设臵专用药品专柜;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特殊管理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不得陈列,按有关要求专人负责;冷藏药品存放于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规定;中药饮片斗谱前写正名正字;装斗前认真复核,防止错斗、串斗;定期清斗,防止生虫、发霉、变质;非药品专区存放,与药品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5.3药品养护员依据陈列药品流动情况,进行养护检查,每月月底检查一次。 5.4药品养护检查:药品养护员在质量检查过程中,依据陈列药品的外观质量变化情况,抽样进行外观质量检查,依据外观检查要点,质量合格的继续销售;质量有疑问或问题的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详细记录,同时上报质管员进行复查。 5.5中药饮片养护检查:中药饮片要按其特性进行分类存放,药斗要做到一货一斗,不得串斗、错斗;新进饮片装斗前要填写“清斗记录”按要求真实准确记录相关项目;养护员每月检查饮片质量,防止生虫、走油、霉变、结串等现象;对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门店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 第 2页 共 2 页 易变质饮片要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如有变化药及时采取相应养护措施并详细记 录。
5.6药品效期检查:药品养护员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并在电脑系统上生成养护记录。
陈列药品养护检查系统操作如下:
GSP管理 库存药品质量养护记录 新开单据 选择养护员 录入明细 保存 截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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