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除外),在按项目管理权限办理用火申请手续并经批准后,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5.4.5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作业,用火范围不得超过《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的区域。
5.4.6对一、二级用火所在班组必须对用火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根据识别结果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中选定及补充相应的安全措施。
5.5用火作业许可证的期限
5.5.1《用火作业许可证》只在批准期限内有效,具体规定如下: 5.5.1.1一、二级用火最长时间均不超过8小时。 5.5.1.2三级用火审批有效期为六个月。 5.5.2《用火作业许可证》均由行政部存档备案。
5.5.3用火作业结束后或到有效期时,《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保存一年备查。
第十四节、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0目的
规范车床安全操作,减少故障停机率,确保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车床操作者。 3.0职责 3.1操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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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车间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2机加车间主任
严格按照此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生产安全。 4.0管理规定
4.1只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才能操作设备。
4.2操作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和劳保鞋,搬运时穿戴好手套,严禁戴手套操作设备。
4.3开机前按《设备点检卡》内容确认设备各项指示,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设备。
4.4操作前检查机床各部件和防护装置是否良好,加油润滑,试运行1-2分钟,如有异常请及时停止操作并上报机加车间主任。 4.5按技术标准、图纸要求进行操作,如需超限作业,需请示协商,并采取防范措施。
4.6严禁用手触摸机床的旋转部分,严禁在车床运转中隔着车床传送物件,清洗擦拭床头轴颈丝扣及传动丝杆必须停车操作,未停车严禁做任何操作。
4.7机床运转时不准测量工件,不准用手去刹转动的卡盘,用砂纸时应放在锉刀上,严禁戴手套用砂纸操作,磨破的砂纸不准使用,不准使用无柄锉刀,不得用正反车电闸作刹车,应经中间刹车过程。 4.8加工工件按机床技术要求选择切削用量,以免机床过载造成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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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加工切削时,停车需将刀退出,切削长轴类须使用中心架,防止工件弯曲变形伤人,伸入床头的棒料长度不超过床头立轴之外并慢车加工,伸出时应注意防护。
4.10机床运转时操作者不能离开机床,发现机床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车请维修工检查维修。当突然停电时要立即关闭机床,并将刀具退出工作部位。
4.11装拆工件时变速手柄置于空档位置,工件装夹完毕必须将卡盘钥匙立即取下,并用手转动一圈进行检查。花盘校调时,必须配好平衡块,并选用适当转速,切不可高速切削。
4.12装卸工件、安装刀具、加油以及打扫切屑,均应停车进行,清除铁屑应用刷子或钩子,禁止用手清理。不得在开动的机床旁穿、脱换衣服,或围布于身上,防止机器绞伤。
4.13工作时必须侧身站立在操作位置,禁止身体正面对着转动的工具。
4.14停车时,严禁用倒顺开关急速制动,车未停稳不许用手制动轧头。
4.15严禁在床面上敲打校对工件,不准在床面上堆放刀具、量具、工具等物品。
4.16工作结束时应切断机床电源或总电源,将刀具和工件从工作部位退出,清理安放好所有的工、夹、量具。
4.17每天下班前要擦拭机器,打扫现场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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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电脉冲安全操作规程
1.0目的
规范电脉冲安全操作,减少故障停机率,确保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脉冲操作者。 3.0职责 3.1操作工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车间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2机加车间主任
严格按照此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生产安全。 4.0管理规定
4.1只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才能操作设备。
4.2操作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和劳保鞋,搬运时穿戴好手套,严禁戴手套操作设备。
4.3开机前按《设备点检卡》内容确认设备各项指示,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设备。
4.4操作前检查电器、油路是否正常,控制器各部件是否灵活可靠,如有异常及时停止操作并上报机加车间主任。 4.5操作时必须站在脚踏板或绝缘板上。
4.6选择合适的加紧定位装置固定工件,百分表找正夹具或工件并紧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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