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培育全方位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增加收入。五是能广泛吸纳、整合民间资金滚动创业,避免资金流失。六是能充分整合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土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七是能进一步解放思想,改变传统的耕作模式,群众能用发展的眼光、科学的眼光、长远的眼光看待社会,放眼未来,多方多渠道创业增收。
四、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桦南县工业园区 2、项目建设用地:108000平方米 3、项目推出单位:桦南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4、创业园的规划布局:我县在中国联合工程公司完成园区总体规划框架内,聘请业内专家完成建设前期的规划、设计工作,拟于2013年春季开始施工建设。当前拟建的中小企业创业园项目总体规划与建设方案已编制完成。按照产业集聚、集约、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进行分区一次性规划,分期开发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园位于县工业园区东南侧,规划用地总面积1.41平方公里,一期用地10.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8400万元。创业园分为新型建材区、机械加工区、绿色食品区、创业培训及生活服务区。2013年计划投资4000万元,完成建筑面积35424平方米,按产业布局需要建设钢结构厂房面积:13824平方米,规划为机械加工区;建设砖混厂房面积:21600平方米,规划为绿色食品加工区;规划场地及道路面积约:10716平方米,同时完成道路、供排水、供热、供电、通讯、绿化等各
种基础设施建设。
5、主要建设标准
规划用地108000平方米,位置在华盛有机肥有限公司北侧(东西长约360米,南北宽约300米),总建筑面积64998平方米,分别为新型建材工业区、机械加工工业区、绿色食品工业区、创业培训及生活服务区。其中,绿色食品工业区厂房三栋(两层砖混建筑,一层高6米;二层高4.5米;宽25米),建筑面积26700平方米。新型建材工业区、机械加工工业区厂房四栋(一层钢结构建筑,长144米;宽48米;高8米),建筑面积27648平方米。创业培训、生活服务楼为一栋(创业培训、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及生产、生活服务等),三层砖混建筑,每层高4.5米,建筑面积为10650平方米。配套工程,道路、供水、环保、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同时建设。
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容纳200个左右小微型企业入园生产经营(500—1500平方米∕户),解决就业岗位约4000人,并具有连续孵化小企业成长的功能。
五、效益分析(估算)
项目总投资8400万元,其中钢结构厂房投资:1935.5万元(按700元/平方米);砖混厂房投资:4855.5万元(按1300元/平方米);场地路面投资:981万元(按200元/平方米);围栏投资:128万元(按1000元/米);其他500万元(水、电、绿化等)。本项目建成后,第一年按30%入驻、第二年按50%入驻、第三年按80%入驻,符合条件的入园
企业两年内免收厂房租金(水、电、物管费用自付),物管费按30元/㎡进行测算,每年综合收益2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年均增值20%。按入驻100%计算,园内小企业年销售收入可达2—3亿元,入库税金1000万元,年利润3000万元。
六、建设推进计划及措施 (一)入园企业条件 1、孵化对象条件
在桦南县内注册,具备生产产品和生产经营基础,具有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符合安全、环保、卫生、消防要求,投资在100万元以上,所需厂房在500—1500平方米左右的小微工业企业。重点鼓励从事农副产品、特色食品(药品)加工生产、建筑材料生产和小型机械加工、轻工电子产品加工生产以及从事创意设计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的小微工业企业入驻孵化园。重点鼓励有前期资金投入的外出返乡人士到创业孵化园创业。
2、申报入园程序
符合孵化的企业向桦南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交入园书面申请并填写“入园登记表”;管委会对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组织考察初审并由桦南县人民政府审核;经审核同意入园的企业与桦南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入园协议。
申请入园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入园申请书;
(2)申请入园企业登记表; (3)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4)资金证明;
(5)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运行方式 1.运作模式
按照投入主体不同,创业孵化基地运作模式分为政府投资型和社会投资型二种类型:。
一种是社会投资:在政府统一规划框架内,由社会(或企业)负责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成立独立法人,由投资方负责日常运营管理,计算出运营成本及利润上限,管理方只向入园企业收取物业管理等费用,其不足部分由政府承担,给予投资管理方补贴并帮助申请国家、省相关扶持政策。
另一种是政府投资:在没有外来企业投资建设的情况下,由县政府投资兴建,成立独立法人组织承担日常经营管理,只向入驻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运营成本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创业园经营方式采取无偿使用厂房、厂房出售两种形式。该项目一期工程全部建成后,预计可容纳100个左右小微型企业入园创业经营。第一年按30%入驻、第二年按50%入驻、第三年按80%入驻,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两年内免收厂房租金,水、电、物管费用自付,物管费按30元/㎡交纳。按入驻90%计算,园内小企业年销售收入可达2—3亿元,入库税金1000万元,企业年利润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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