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购房协议书
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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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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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808893372
通讯地址: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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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 (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 平方米。房产总价款 元人民币(小写¥ 元)。
二、 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和产权分配比例:
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小写¥ 元),所占房产份额为百分之50%。
乙方出资 元人民币(小写¥ 元),所占房产份额为百分之 50%。 三、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即房产证上仅须依法载明 乙 方即可,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四、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 方委托 乙 方由 乙 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屋买卖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等的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 乙 方依法出具经过第三方见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五、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六、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七、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50%。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
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予积极配合。
八、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 元(注:含定金)人民币,占房屋总价款的 % ,由甲乙双方各付50%; 2、主贷人为 乙 方 女士;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 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各自承担50%,存入还款账号(开户名: ; 账号: ;开户行: )。
十、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一、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 十三、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 (不动产所在地)提交起诉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十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五、本协议有关甲乙双方合资购房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本合资购房协议签定的第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协议自甲乙和见证的第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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