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制度、模式与方向
摘 要:社会保障安置是对失地农民的一种可持续安置方式。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安置的运行存在着不可持续性、低水平性、一元性、不稳定性等特征。未来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眼:在保障内容上,应从养老保障和生活保障渐进性地扩展到其他方面;在保障资金筹集上,应将土地出让过程中所有可得的收益尽可能回归农民;在保障机制设计上,应充分考虑保障机制的安全性、长效性和渐进性;在保障立法上,应促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从行政规范性文件走向法律层面。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
一、引言
如何对失地农民进行合理有效的安置是失地农民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被征地农民安置方式不断创新,由原来的农业安置、招工安置和货币安置发展到留地安置、入股安置、住房安置、移民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多种方式。根据国土资源部2007年中国征地移民工作指南及监测体系建设课题《我国征地工作调研分析报告》,1978年以来,全国土地征用共安置农业人口约7280余万人。其中,700多万被征地农民已纳入了基本生活保障或养老保障制度范畴;1200万被征地农民实现了异地安置,600万被征地农民通过招工转非得到了安置,2000万被征地农民通过调整土地得到了农业安置,其余2780万人以货币安置为主,辅以其他形式的安置。
以上各种安置方式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发挥了积极的社会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如招工安置方式由于安置企业生产经营的不稳定以及被安置失地农民的素质不高,存在失地农民被安置后就下岗的状况,失业风险较大,大部分失地农民不愿接受;农业安置方式因土地承包法的限制引致矛盾重重而难以操作;留地安置方式只能在耕地多的地方实行,并且农地资源分配存在困难;土地入股安置方式往往面临未来巨大的风险。一次性货币补偿(俗称“一脚踢”)安置是近年来在社会上普遍推行的一种方式。这种安置方式按平均产值的N倍给付,简单易行,操作方便,但仍难以保障失地人口的长远生计。可以说,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失地农民群体呈现日益庞大的趋势,失地农民的分散性个体风险也逐渐演变为群体性风险。仅仅对失地农民进行一些“快餐式”安置会对他们未来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埋下了深深的隐患。因此,失地农民问题的解决需要正视问题本身并积极探讨可持续的安置方式。而社会保障安置应当是一种相对具有可持续性的安置方式,值得尝试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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