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 文件编号 编制人 编制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部门 分发份数 变更记载 质量管理部 药品抽样操作规程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批准人 批准日期 质量管理部 储运部 业务部 生效日期、 份数 办公室 财务部 变更原因 一、目的:保证抽样的规范性和代表性
二、职责:验收员负责药品质量验收的抽样,养护员负责药品养护检查的抽样,保管员要配合验收员和养护员抽样。
三、范围:适用于公司到货药品质量验收和养护检查的抽样 四、主要内容:
1、对到货的同一批号的整件药品按照堆码情况随机抽样检查。整件数量在2件及以下的,要全部抽样检查;整件数量在2件以上至50件以下的,至少抽样检查3件;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样检查1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计。
2、对抽取的整件药品需开箱抽样检查,从每整件的上、中、下不同位置随机抽取3个最小包装进行检查,对存在封口不牢、标签污损、有明显重量差异或外观异常等情况的,至少再增加一倍抽样数量,进行再检查。
3、对整件药品存在破损、污染、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的,要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有特殊质量控制的可不拆开最小包装。 4、到货的非整件药品要逐箱检查,对同一批号的药品,至少随机抽取一个最小包装进行检查。
5、对于销后退回的药品整件包装完好的,数量在2件及以下的应当全部抽样检查;数量在2件以上至50件以下的至少抽样检查6件;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样检查2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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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件的按50件计。抽样检查应当从每整件的上、中、下不同位置随机抽取6个最小包装进行检查,对存在封口不牢、标签污损、有明显重量差异或外观异常等情况的,至少再加一倍抽样数量进行检查,无完好外包装的,每件须抽样检查至最小包装,必要时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销后退回药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销售,不合格药品按《规范》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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