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文件1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8/2 22:37:09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文件

皖建质安〔2009〕13号

关于加强对在建工程沉降观测的紧急通知

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6月27日上午,上海市一栋13层在建工程整体倾覆,根据相关报道,我们初步分析该工程整体倾覆可能与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建筑物产生不均匀沉降有关。为了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请你们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沉降观测,并组织力量,对以下几类工程进行重点巡查:

1、周边有深基坑、沟槽等开挖施工的工程; 2、地基土受到扰动,易产生滑移的工程;

3、地质条件复杂,因强降雨容易造成地基承载力下降的工程。

如观测结果超出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并及时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我站报告。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进一步加强马鞍山市建筑工程沉降(变形)观测

管理的通知

2010年04月22日

各建设、勘查、设计、检测、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在施工及使用期间和深基坑工程施工期间周围地面及建(构)筑物的沉降(变形)等的监控,准确反映建筑工程的沉降及重要结构的变形情况,确保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购买考试用书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我市建筑工程的沉降(变形)观测作如下规定:

一、下列建筑工程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应进行沉降(变形)观测: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

2、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

3、基础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后经加固处理的工程和加层、扩建的工程; 4、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 5、需要积累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建筑;

6、地基复杂、建筑结构复杂或荷载不对称且活荷载变动较大的工程; 7、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10层以上建筑; 8、基础存在软弱下卧层的建筑; 9、设计要求进行建筑沉降观测的建筑;

10、开挖深度大于5米(含5米)的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有可能影响周围建(构)筑物、住宅或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安全的深基坑工程等建筑工程项目均应进行沉降(变形)观测。

二、沉降(变形)观测责任单位的相关要求:

1、凡需进行沉降(变形)观测控制的建筑工程,其勘察单位必须在岩土勘探报告中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设计单位必须在施工图中提出观测控制的要求和说明(明确测量的内容、精度、级别、频次等,并需附沉降观测图),凡与原有建筑连接的新建工程和一般

砖混结构住宅工程,设计单位必须在设计图纸上标明允许沉降差;

2、建设单位应委托符合资质的检测单位开展建筑工程沉降(变形)测量工作,检测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3、检测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按要求制定建筑工程沉降(变形)测量方案,当建筑工程沉降(变形)测量任务全部完成后或委托方需要时,应提交技术报告书等综合成果; 4、当有深基坑工程时,检测单位应在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有关基坑周围地面沉降危险性评估报告中的预防治理要求,制定出相应的地面及周围建(构)筑物等沉降观测和基坑变形监测方案。在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进行沉降(变形)监测,为建设单位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与分析报告,如沉降(变形)值超出设计要求,检测单位必须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市建设工程监督站;

5、施工、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测单位开展建筑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工作。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期间的沉降(变形)观测进行旁站监理,核查观测结果和报告。

三、从事沉降(变形)观测的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相应测绘资质,检测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测量仪器和设备工具,必须经国家认定的计量单位检定合格,方能投入使用。检测单位应随时检查测量仪器精度变化,确保使用仪器满足施工精度要求。观测点位置、数量等信息必须与既定的方案相符。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负责保护测点不受损坏。

四、当建筑工程沉降(变形)观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告委托方,及时增加观测次数或调整变形测量方案,按程序采取相应或应急措施,同时向市建设工程监督站报告:

1、沉降量或沉降速率出现异常变化; 2、沉降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 3、周边或开挖面出现塌陷、滑坡; 4、建筑本身、周边建筑及地表出现异常;

5、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形异常情况。

五、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沉降(变形)观测单位提交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报告,沉降(变形)观测报告由施工单位在施工技术资料里归档,报告中应对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采集的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阶段结论性的分析结果,经设计单位项目结构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

核通过。沉降(变形)观测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沉降(变形)观测记录;

2、沉降(变形)观测成果表(沉降观测成果表含每个观测点每周期沉降量、沉降速率,累计沉降量、沉降速率);

3、沉降(变形)观测点、基准点平面布置图; 4、沉降量——时间——沉降速度(s-t-v)曲线图;

5、沉降量——时间——荷载(或加载楼层数)(s-t-p)曲线图; 6、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曲线图; 7、沉降(变形)观测技术报告。

沉降(变形)观测结果异常的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六、工程竣工验收后,如沉降未达到建筑物稳定标准,建设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检测单位应按照标准的要求,继续进行沉降观测,直到达到标稳定为止。

七、建筑沉降观测基准点与观测点的布设 1、基准点的布设:

基准点应选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并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的位置。在建筑区内,基准点位置与邻近建筑的距离应大于建筑物基础最大宽度的2倍。观测时,应作稳定性检查,并以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点作为测定沉降的参考点。基准点数不应少于3个。基准点标石可选岩层水准基点标石、深埋钢管水准基点标石或混凝土基本水准标石等。埋设后,应达到稳定后方可开始观测。一般不宜少于15天。 2、观测点的布设:

沉降观测点高度不宜过高或过低。沉降观测点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进行选择:墙柱应采用螺栓式标志,设备基础采用盒式标志。严禁使用钢筋头等简易标志。测点宜设在下列位置:

(1)建筑物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20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裂缝、后浇带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文件1.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0ocs81jtg11is530736j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