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绿色建筑规划与方案设计审查表(试行)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普通居住建筑 □保障性住房
□公共建筑(□政府投资办公建筑 □多功能综合性单体建筑
地下建筑面积(m2)
(章)
年月日
□其他办公建筑 □旅馆建筑 □学校建筑 □商场建筑)
公共建筑面积(m2)
净用地面积(m2)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邮箱 条款编号 设计 审查 规定 要点
适用建筑
类型
地上建筑面积(m2)
居住建筑面积(m2)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邮箱 项目实际情况
是否满足 要求
(章)
2.1 2.1
本项目场地选址内(□不存在文物古迹(含长沙市近现代保护建筑)、自然水
普通居建
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存在文物古迹(含长沙市近现代
保障房 □是 □否
保护建筑)、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但提出了合理
公建
的场地环境恢复措施建议),(□满足□ 不满足)地城乡规划和建设控制要求 普通居建 本项目场地内(□存在 □不存在)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 □否
保障房 (□存在 □不存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存在 □不 □是 公建 存在)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的危害,(□采取 □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本项目(□是 □不是)旧城改造项目,住宅标准日最低日照时数为 小时;
场地内(□有□没有)老年人住宅,其大寒日最低日照时数为 小时;项
□是 目的新建(□导致□未导致)周边建筑原本满足国家和地方日照标准要求的
普通居建 □否
门窗洞口在项目建成后日照时数低于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建筑间距、建筑退 后距离等规划布局(□符合 □不符合)《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 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 □不是)旧城改造项目,住宅标准日最低日照时数为 小时; 场地内(□有 □没有)老年人住宅,其大寒日最低日照时数为 小时;本 项目(□是 □不是)保障性住房项目,(□满足 □不满足)每套住宅至少 有 1个居住空间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
□是 □否
有关居住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项目的新建(□导致□未导致)周边建筑原 本满足国家和地方日照标准要求的门窗洞口在项目建成后日照时数低于相关 标准要求;本项目建筑间距、建筑退后距离等规划布局(□符合 □不符合)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的新建(□导致□未导致)周边建筑原本满足国家和地方日照标准要 求的门窗洞口在项目建成后日照时数低于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场地内存在
幢居住建筑,住区总人口数 Nsum为 m2/人,实际人均用地指标 p '为
人,住区的人 m2/人,p '(□
□是 □否
2.2 2.2
2.3 2.3
保障房
公建
2.4 2.4
普通居建
保障房 均用地指标限制 p为
≤ □>) p 公建
本项目建筑容积率为
□是 □否
,(□达到 □未达到)0.8的最低要求 □是 □否
2.5 2.5
本项目属于(□新区建设项目 □旧城改建项目),绿地率为 %。对于新区
普通居建 □是 □否 建设项(□达到 □未达到),30%的最低要求;对于旧城改建项目,(□达到 □ 保障房
未达到),□25%的最低要求
1
2.6 2.6
2.7 2.7
2.8 2.9
2.8 2.9
本项目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最高风速为 m/s,(□小于□不小于)5m/s的上限要求;室外风速放大系数最大值为 ,
普通居建
(小于 □不小于)2的最低要求;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场 □是 □否
公建
地内人活动区(建筑出入口、主要道路、广场等)(□存在 □不存在)涡旋 或无风区
本项目周边(□存在 □不存在)现有的或已规划好的公共交通网络可以利用;
普通居建 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 500m _个公交车站点,公交线路名称 □是 □否 保障房 为以内有 ;步行距离 800m以内有 个轨道交通站点,轨道交通站点名 公建 称为 ,(□设置□未设置)2条或 2条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
点; 出入口(□设置 □未设置)便捷的人行通道方便达到公共交通站点
普通居建
保障房 本项目(□设置 □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是 □否 公建 本项目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超过 □未超过)500m
普通居建
的上限要求;场地 1000m范围内有 种公共服务设施,(□达到 □未达到) □是 □否
保障房
超过 5种的最低要求 本项目(□设置 □未设置)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
普通居建
或水体,其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为 %,(□达到□未达到)30%的
保障房
最低要求;(□设置 □未设置)具体措施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
公建
入地面生态设施
普通居建
保障房 本项目场地内建筑的主要朝向为 ,(□可以 □不可以)避开主导风向 公建
普通居建 本项目场地的规划布局(□满足
□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
保障房
计规范》GB 50118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公建
本项目中居住建筑与相邻建筑的最小水平视线距离为 m,(□超过□未超
普通居建
过)18m的最低要求。当小于 18m时,(□有 □没有)一栋建筑的外墙上无
保障房
窗户
2.10 2.10 □是 □否
2.11 2.12
2.11 2.12
□是 □否 □是 □否
2.13 2.13 □是 □否
规划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章): 年
备注:
1.本表适用于长沙市新建居住建筑(含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中办公建筑、学校建筑、商场建筑、旅馆建筑,以及多功能综 合性单体建筑的规划与方案设计审查管理;
2.设计单位应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实际情况”(对于多功能综合性单体建筑中的居住和公共功能区域,应分别填写 对应建筑类型的相关内容);规划部门应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表中“设计规定”指《长沙市绿色建筑设计基本规定》,“审查要点”指《长沙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审查要点》;
4.设计单位在审查时应提交相关设计文件、地质勘探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相关危险源检测 报告、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书、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雨水专项规划设计文件、有雨水调蓄功能绿地和水体的面积比例计算 书等资料。
月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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