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明各煤层的产状及煤厚。
③、长探探到煤后,在距离煤层法向距离7m时,重新施工两个长探钻孔兼做测压钻孔,测得煤层瓦斯压力最高值不能超过0.74Mpa,如果超过0.74Mpa就视为该煤层为突出煤层,必须进行抽放,测得煤层瓦斯压力小于0.74Mpa可以继续掘进,严禁使用冲击式钻进设备。
④、在长探的起始点用风钻打一个眼作为允许掘进起始点标记,用油漆标明。
⑤、通防队长根据长探结果及时分析,及时下达允掘通知单。 ⑥、继续掘进时就要短探。 〈一〉短探钻孔:
短探按如下要求实施:
1、每掘进一个循环都应在该工作面打3个短探钻孔以控制前方是否有煤层(一个循环进尺为1m)。
2、短探用YT-28风钻进行打钻,钻孔深度至少为5m,保持3米的超前距,探5米,允许掘进2m。
3、短探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
①每班短探由施工队负责实施,此项工作由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 ②短探施工时必须在做迎头前完成,每次短探结果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 ③一旦短探到煤,必须立即停止迎头掘进,并及时汇报,任何人不得指挥掘进。
④短探钻孔在巷道水平投影不少于3.5米的平距(即一个循环进尺为1米后,余下的短探钻孔在巷道水平投影还有2.5米的平距)。
⑤每次短探
4、至少打3个短探钻孔,且按要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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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短探钻孔布置示意图如下:
〈三〉防止误穿煤层掘进施工技术措施
1、掘进工作面在开工之前,必须认真编制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并经矿领导、总工程师及相关科(队)负责人进行汇审,汇审后无意见,并组织签字和贯彻实施。
2、加强地质勘探工作,除了利用“三维地震勘探”、“补充地质勘探”等手段探明地质构造外,巷道施工时还必须坚持“先探后掘”的原则施工。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3、加强瓦斯地质工作,巷道掘进前,须通过打钻、测压等工作,摸清掘进工作面迎头前方煤层赋存、瓦斯参数,并应绘制出巷道揭露围岩情况(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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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赋存、构造变化)的素描图和瓦斯地质预测图,指导防突工作。该巷道使用ZY—750型钻机(钻孔深度100m)施工。施工时必须有技术员在现场做好钻孔记录,收集钻孔资料(多少米见煤、多少米过煤、又见煤米数、又过煤米数......),以便于在掘进过程中控制迎头到煤层的法线距离。
4、加强安全管理。巷道施工中,必须实施过地质构造、瓦斯异常带“四位一体”现场管理措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头;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
5、巷道从开采煤层顶、底板掘进时,必须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巷道掘进至少每隔50m要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的净岩柱小于10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m)的掘进巷道,要求循环打钻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防止误穿突出煤层或构造。
6、掘进巷道必须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系统或装置(见防治突出的安全防护措施部分)。
7、在过突出孔洞及在其附近50m范围内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加强支护。 8、巷道掘进工作面迎头附近距离突出煤层较近时(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的净岩柱小于10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m),要按照“石门揭煤”的防突要求制定措施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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