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南通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
工地”建设活动部署,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创建平安交通示范点”和“安全管理提高年”两项活动,市局决定在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继续巩固“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工作成果,着力提升我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参建各方的安全管理行为,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为我市公路水运工程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活动时间和活动范围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从2010年开始,至2011年结束,为期两年。第一年为创建示范年,第二年为达标推广年。
凡列入南通市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施工、监理、设计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南通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开亮
副组长:史星、曹建中、张新生
成员:赵建、李淑娥、羌永芬、孙兵、朱旻、钱志林、朱建华、孙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质监站: 办公室主任:孙烨(兼)
办公室成员:杨波、朱新辉、邓春洪、曹晖 五、活动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2、?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07年1号令);
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4、?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1-2008); 5、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3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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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江苏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治工发?2009?4号);
7、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创建平安交通示范点开展安全管理提高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交安?2010?1号);
8、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苏交质?2010?19号)。
六、活动重点
为在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扎实开展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有关单位、各工程项目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项目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4、机械设备管理和起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场容场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7、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管理情况。
为加强全市“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请各有关单位、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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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项目按照省厅制订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予以试行。
七、活动步骤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1、组织形式
各县(市)、区交通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实施,市航道处负责组织实施直管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直管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实施,局属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有关“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2、活动阶段
(1)制定方案阶段(2010年5月),各县(市)、区交通局,市公路处、航道处、交通建设处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各自“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市局(市交通质监站)。
(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12月),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市航道处要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工程项目和施工、监理合同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局属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切实加以指导和检查。
3、推荐示范
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市航道处根据?标准?推荐1~2个市级示范工地,示范工地应具备一定的规模、施工难度且技术风险相对较高,具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市级示范工程。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市局(市交通质监站)。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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