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团队名称为?法学院 ‘中国梦想 普法起航’?赴全省重
点地市普法宣传团队。
第二条 本次社会实践本着促进法制宣传、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自身综合素质、锻炼实践能力、培养集体意识、丰富社会经验的宗旨。
实践团队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及仪容,做到衣着整
齐、谈吐大方,体现当代大学生素质,自觉维护学校、院系以及班级的形象。
团队分工明确,任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下设安全组、宣
传组、财务组、后勤组、外联组,每组设组长一名,每位团队成员为各组组员,监督并更好地执行各组工作。各成员自觉完成团队分配的任务,提高活动的效率及质量。
团队会议采取民主决议制度,团队的重大事项全员讨论通
过,一旦通过不得有异议,服从团队安排。团队讨论会议记录要求完整准确。团队实践资料统一管理,不得外泄。
团队安全由安全组负责。本次实践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有违反安全准则的提议实行一票否决。一切行动服从团队安排,不得擅自行动,违反者全队通报批评。
团队施行财务公开制度,由财务组组长负责,一切开销需由
全队讨论通过,并经财务组组长审核出纳现金。一切开销的发票统一保管留作凭证。经费不当使用将追究财务组组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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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团队除必要活动开支,一切从俭。
第九条 团队的相关物品由团队后勤组进行保管,使用活动物品遵循
?妥善保管,可持续利用?原则,活动结束后需对物品进行回收。物品不当使用或无故丢失、损毁,将追究后勤组组长责任。
第十条 队员应平等友爱、团结互助、协同合作、齐心协力完成本次
实践活动。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2015年7月2日活动开始之日起生效,至活动结
束之日停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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