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课标通用)山东省2020版高考化学总复习专题五第3讲化学键练习(含解析)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7/30 1:42:47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2)由A、B、C三种元素形成的化合物为NaOH,氢氧化钠是离子化合物,由钠离子与氢氧根离子构成,电子式为Na[··O··H]。钠离子与氢氧根离子之间形成离子键,氢氧根离子中氢原子与氧原子之间形成

··

+

··

-

共价键。

(3)H2O分子间存在氢键,而H2S分子间不存在氢键,故H2O的沸点比H2S高。

(4)B、C、E三种元素形成一种盐,此盐中三种原子个数比为1∶1∶1,该盐为NaClO,次氯酸钠属于强碱弱酸盐,在溶液中ClO发生水解:ClO+H2O

--

HClO+OH,使溶液呈碱性,溶液pH>7;将该盐溶液在空气中露置

-

一段时间后(充分光照,不考虑水分的挥发),HClO分解为HCl与氧气,HCl与氢氧化钠反应生成NaCl,故最终几乎为NaCl溶液,溶液的pH近似为7,则该过程的总化学方程式为2NaClO

B组 提升题组

13.假设某化学反应的反应过程如下图所示。观察分析,符合图中变化的化学反应为( )

2NaCl+O2↑。

A.A2+3B2B.2AB2+B2C.2A2B+5B2D.2AB2+B2

2AB3 2AB3 4AB3 2AB3

答案 D 由图可知,AB2与B2按个数比2∶1反应生成AB3且为可逆反应,根据质量守恒定律可知反应的化学方程式应为2AB2+B2

2AB3。

14.a、b、c、d、e、f、g为七种由短周期元素构成的粒子,它们都具有10个电子,其结构特点如下:

9

粒子代码 原子核数 电荷数(单位电荷)

a b c d e f g

单核 单核 双核 多核 单核 多核 多核 0

1+

1-

0

2+

1+

0

其中b的离子半径大于e的离子半径;d是由极性键构成的四原子分子;c和f在一定条件下形成一个 g分子和一个d分子,试写出:

(1)a粒子的原子结构示意图为 。

(2)b与e相应元素的最高价氧化物对应水化物的碱性强弱比较为 > (用化学式表示)。

(3)d与一种含有极性键双核18电子分子反应的化学方程式为 。 (4)g与一种含有非极性键双核18电子分子反应的化学方程式为 。

上述反应中,断裂的化学键是 ,形成的化学键是 (填“离子键”“极性键”“非极性键”或“氢键”)。

答案 (1) (2)NaOH Mg(OH)2 (3)NH3+HCl NH4Cl (4)2H2O+2F2 4HF+O2 极性键和非极

性键 极性键和非极性键

解析 a是单核,且不带电荷,即a为Ne;b为单核,且带有一个单位正电荷,推出b为Na;c为双核,带有一个单位负电荷,即c为OH;d是多核,不带电荷,由极性键构成的四原子分子,则d为NH3;e为单核,带有2个单位正电荷,即e为Mg;f是多核,带有一个单位正电荷,即f为H3O或NH+4; g是多核,不带电荷,g

2+

+

-+

可能是H2O,也可能是CH4;c和f在一定条件下形成一个g分子和NH3,NH+4+OHg为H2O。(1)Ne是10号元素,原子结构示意图为

-

NH3↑+H2O,推出f为NH+4,

;(2)b和e相应元素的最高价氧化物对应的水化

物分别是NaOH和Mg(OH)2,Na的金属性强于Mg,则NaOH的碱性强于Mg(OH)2;(3)d为NH3,含有极性键的18电子双核分子为HCl,二者反应的化学方程式为NH3+HCl子是F2,其与水反应的化学方程式为2F2+2H2O

NH4Cl;(4)含有非极性键的双核18电子分

4HF+O2;F2中F—F键是非极性键,H2O中H—O键是极性

键,HF中H—F键是极性键,O2中O—O键是非极性键。

10

11

(课标通用)山东省2020版高考化学总复习专题五第3讲化学键练习(含解析).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0w7gc8az8v3pebe0io3703gjy5zd2f00lrr_3.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