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的同时,立即向项目部汇报。(不汇报者罚款1000元)
4、揭开气层前,泥浆性能和数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方可揭开气层。(根据长庆油田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环保管理规定
1、项目部必须与民营公司法人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2、民营钻井队每年年初根据本队实际情况制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目标,将目标分解到班组和岗位,并建立相应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3、民营钻井队、班组定期开展安全活动。认真召开班前、班后会议,班前会对本班的安全风险进行提示,班后会对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讲评,并认真记录。
4、严格执行“两书一表”制度。民营钻井队应编制钻井工程作业指导书和单井作业计划书,并经过项目部审批。岗位人员应按照现场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符合项要立即整改或上报整改。民营钻井队应建立岗位作业指导卡。
5、民营钻井队应编写单井防井喷、防火、防爆、防硫化氢中毒等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符合实际并经项目部审批,按集团公司规定要求定期演练。
6、民营钻井队应按要求配齐防碰天车装臵、漏电保护器、助爬器、二层台逃生装臵、硫化氢检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并保证其完好。
7、按标准配齐消防器材,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挂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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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钻井现场布臵、营地布臵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 9、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校验或检定。
10、搬迁、安装、钻进、起下钻、测井、下套管、固井等工序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11、环境保护设备设施齐全完好,避免跑、冒、滴、漏,有效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开展钻井作业的清洁生产工作。
12、项目部在关键环节(一开、二开及揭气层、固井、完井作业等重点工序)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指导,认真履行各项审批手续。
13、项目部对民营钻井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种安全隐患。
14、民营钻井队发生安全、井控、设备、工程技术等各类事故后,必须立即上报项目部。不得隐瞒不报、迟报、谎报,违者严肃查处。
15、规章制度建设及基础资料管理
(1)、民营钻井队应建立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HSE规章制度。
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管理规定》和《长庆油田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3)安全、井控、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4)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5)设备管理制度。 6)设备操作、保养规程。 7)生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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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钻井行业的相关标准。 (2)基础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1)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HSE现场检查表。 2)钻井地质、工程设计文本。 3)HSE活动记录。
4)钻井、钻井液日报表,井史、钻头卡片等记录。 5)开钻、钻开油气层前有申请书和许可证。 6)设备运转保养记录。 7)井控工作有关记录。
16、每季度按照《辽河钻井资质、技术、安全环保、设备检查表》,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六、生产施工现场违章处罚标准
根据《辽河石油勘探局安全生产现场监察暂行规定》,结合钻井一公司实际制定本处罚标准。对生产施工作业现场违章处罚分为: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停产整顿、查封等。对个人违章处罚 :
1、上岗干部在现场对员工的违章行为不能及时制止纠正,对上岗和违章者同时按标准予以处罚。(干部罚款1000元、工人罚款500元)
2、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违章操作者。(干部罚款5000元、工人罚款200元)
3、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脱岗、睡岗、乱岗或酒后上岗者。(干部罚款500元、工人罚款100元)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经培训、没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而从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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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作业的。(停止施工)
5、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者,或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者。(干部罚款500元、工人罚款100元)
6、在严禁烟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动火者。(干部罚款1000元、工人罚款500元)
7、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的。(罚款当班干部500元、工人罚款200元)
8、发现事故隐情,不采取防止措施、不及时报告者。(罚当事人500元)
9、隐瞒事故真相或伪造事故现场者。(罚当事人1500元)
10、对安全检查人员或制止“三违”的人员辱骂及打击报复者。(停止施工)
11、钻井队施工未经开工验收许可私自开工的。(罚指挥者10000元) 12、岗位人员和值班干部明知防碰天车失灵,紧急开关未安装或失灵的,司控操作箱开关失灵或移位还继续作业的。(当班干部罚款2000元、大班罚款1000元、操作者罚款500元)
13、40D以上井架的未安装防坠落装臵和逃生装臵或装臵失灵的。(停产)
14、吊卡销子无保险装臵、吊卡活门手柄变形、螺丝无眼,起下作业时吊卡活门朝下,维修液压动力钳时需要切断动力源而未切断的。(指挥者罚款1000元、操作者罚款100元)
15、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的其它行为。(根据情节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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