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2战略合作客户、核心代理商管理
制度1
2012年战略合作客户、核心代理商 管理制度
中维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2012-01-12 目录
一、“战略合作客户” (3) 二、“核心代理商” (4)
三、“战略合作客户”、“核心代理商”管理规范 (5) 四、“战略合作客户”、“核心代理商”申请流程 (6) 附件一、中维核心代理协议 (7)
附件二、核心代理商基本信息注册登记表 (13) 附件三、战略合作客户协议 (14) 附件四、战略合作客户备案表 (20) 一、“战略合作客户”:
为了迎合市场的发展需要,重点培养有潜力的客户,公司颁
布了“战略合作客户”政策,以促进客户快速成为我公司的核心客户。“战略合作客户”主要针对有意向主推中维采集卡,但由于资金实力不足或者渠道暂时未打开等原因不能拿到最高月返的客户,经区域经理与之沟通可以在半年内达到每月出货500片的客户而制定的客户激励政策。针对这样的客户,在发展前期达不到500片,可以由区域经理根据客户情况申请在半年内作为“战略合作客户”重点扶持,每月给予客户每片12元的最高月返,年返利按照原代理协议返利政策执行。(注:除一次性采购的系列产品与601D不参与上述返利政策)
“战略合作客户”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战略合作客户”必须主推中维的产品,贯彻中维的核心推广思路
和产品推广方向。
2、“战略合作客户”要有实力在半年内成长为每月至少500片的核心
客户。不管是否达到每月500片的销量,将在政策到期次月取消“战略合作客户”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3、“战略合作客户”必须保证不能违反中维代理商出货政策,否则一
旦发现,立刻撤销该客户的“战略合作客户”资格。 4、“战略合作客户”每个省会城市最多可以有三家,市级城市最多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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